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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6:16:46

千里执行破壁垒 善意和解暖企心

作者:徐林煌 谢志斌 林海山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龙岩新罗法院法官跨越千里,远赴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成功执结一起跨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查封扣押+释法说理”的组合举措,法院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既高效维护了福建某粉体装备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贺州市某新型涂料有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为优化跨区域法治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动能。

2025年5月,福建某粉体装备有限公司与贺州市某新型涂料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诉至法院,经法官调解后,双方达成分期还款方案,但调解书生效后,贺州市某新型涂料有限公司未按调解书确定的还款期限履行付款义务。2025年8月,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福建某粉体装备有限公司向新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梳理线索、核查财产,发现贺州市某新型涂料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地及核心财产均位于广西贺州,跨省执行成为核心难点。

为确保执行工作顺利推进,突破地域限制,新罗法院迅速启动跨区域执行协作机制,与贺州市当地法院取得联系,商请协助开展执行工作。2026年1月,在当地法院的配合下,执行干警顺利抵达贺州市某新型涂料有限公司厂区,依法对其2台套核心生产设备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奠定执行工作基础。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并未简单采取“一查了之”的刚性执行模式,而是深入贺州市某新型涂料有限公司企业走访调研,详细了解其生产经营现状、债务构成及发展困境。考虑到该企业仍有持续经营能力,若采取强制处置设备的方式,可能导致企业陷入停产倒闭困境,既不利于债务全面履行,也会影响区域就业与经济稳定。为此,执行干警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一企一案”的个性化执行方案,努力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

执行干警分别与双方进行多轮沟通协商,耐心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一方面,向贺州市某新型涂料有限公司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告知其查封措施的严肃性,督促其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面,向福建某粉体装备有限公司客观分析贺州市某新型涂料有限公司的经营困境,引导其从长远利益出发,考量和解履行对债权实现的实际意义,寻求互利共赢的解决路径。

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与反复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分歧、达成共识,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约定,贺州市某新型涂料有限公司分期履行全部债务,福建某粉体装备有限公司则主动免除贺州市某新型涂料有限公司的违约金、利息等款项,并同意法院解除对贺州市某新型涂料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及生产设备的查封措施。随着和解协议的签订,曾经剑拔弩张的双方握手言和,贺州市某新型涂料有限公司得以快速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这起跨省执行案件在柔性执行中画上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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