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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连江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 林晓倩 整理:本报记者 林珊 作为连江法院“青禾调解团”的成员,我始终相信,调解工作既是磨砺专业能力的“练兵场”,更是践行司法为民、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连心桥”。几个月的调解工作让我渐渐明白,调解的真谛,在于找到那把能打开当事人心门的“钥匙”。 两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调解,让我对“有温度的司法”有了更深切的体会。它们像一面镜子,照见我的稚嫩与成长,也映出调解之路上的跋涉与光亮。 网约车作为交通新业态,方便了千家万户的出行,但其运营属性也让道路交通事故的纠纷处理多了几分复杂。我参与调解的第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原告的网约车因事故受损维修,期间无法营运,于是诉请被告赔偿停运损失。 那是我第一次接触这类案件,面对专业计算和责任界定,内心不免忐忑。案件金额虽不大,双方却在车辆维修天数、每日营运收入的计算上僵持不下。更大的困难是,被告始终不愿到法院面对面沟通,我只能反复通过电话协调,一边向原告释明损失计算须依法依规,一边努力打消被告的顾虑。然而,由于当时我对相关法律知识掌握不够扎实,无法精准解答双方的疑问,也难以穿透被告的心防,尽管多次努力,调解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 那一刻我清醒认识到:调解绝不是简单的“说和”,没有专业的功底、恰当的方法,就无法真正化开坚冰。 这次受挫,让我更渴望成长。幸运的是,“青禾调解团”很快组织了《道交案件调解思路及要点》专题培训,对我而言,这真是一场“及时雨”。资深法官系统梳理了道交纠纷的法律适用、赔偿计算与调解技巧,从责任认定到损失核算,从沟通方式到情绪疏导……我埋头记录,反复琢磨,悄悄积蓄着力量。 机会总会青睐有准备的人。不久后,我再次接到类似的机动车事故纠纷调解任务。这一次,我心里多了几分底气。案件情节相似,仍是运营车辆因事故停运引发索赔。有了上次的经验教训和专业培训的加持,这次我不再慌乱。 调解前,我认真研读卷宗,厘清责任比例,向法官请教关键问题;考虑到当事人可能不熟悉法律规定,我提前整理好相关法条和计算标准,将上一年度非私营单位交通运输行业年平均工资作为运营收入基数的法律依据、车辆维修天数的合理性认定标准等,都梳理成通俗易懂的文字。 调解过程中,我首先留出时间,让双方充分表达诉求、宣泄情绪,再逐步切入事实与法律,分别向原、被告释法明理。面对原告偏高的索赔期望,我耐心解释法定的计算依据,引导其理性维权;针对被告的抵触,我从责任划分入手,说明赔偿的合法性,同时提出可分期履行,缓解其经济压力。经过多轮沟通,双方的差距一点点缩小,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当看到当事人握手言和、脸上露出舒展的笑容时,我深深感受到了这份工作的价值——它不在纸上,而在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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