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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6:38:31

司法暖“星”

作者: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叶文慧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星星(化名)在家里的状态比在康复学校更好了一些,不管怎么样,我们都会对孩子负起责任。”1月30日,南平建阳法院开展的“百合花开·馨课堂”家庭教育集中指导活动中,阿娟、阿强(化名)认真记录下社工老师传授的育儿知识,轻声向陆法官反馈着孩子的近况。

故事要从法院受理的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说起。原告阿娟请求离婚,双方不仅就财产分割、财务承担方面争执不下,更在子女抚养问题上互相推诿。深入了解案情后,承办案件的陆法官更是不由得揪心。

他们的孩子星星今年6周岁,患有孤独症谱系障碍,也称自闭症,需要监护人持续的专业康复与漫长的陪伴。自2023年父母爆发争吵,阿娟离家独自生活后,星星的日常生活与康复治疗落在了父亲、奶奶与姑姑肩上。星星每天要到特殊康复学校接受专门的康复治疗,定期在医院接受评估和随访,母亲阿娟则缺席了这段时光。

案件审理中,陆法官没有简单裁判。她深入调查双方的工作、收入、家庭支持等情况,并在庭前庭后多次组织调解,邀请社工参与疏导,试图唤醒父母共同的责任。然而,面对分居现状与星星的康复费用,阿娟与阿强依旧相互推诿,谁也不愿独自接过这份重担。

“星星正处于干预的黄金期,很多孩子通过科学陪伴和持续支持,未来可以走向自立。而父母的陪伴,是康复路上不可或缺的一环。”康复老师的话,深深触动了陆法官。

在法律的天平上,除了财产与情感,更有一份不可倾斜的重量——孩子的未来。依据民法典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所秉持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与“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父母个人的意愿应让位于孩子身心发展的长远需要。

为守护星星健康成长的环境、保障星星的合法权益,督促父母正视责任,法院最终判决:驳回离婚诉讼请求。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但,判决并非终点,而是守护的新起点。建阳法院随即向阿娟、阿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二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要求其系统学习自闭症儿童教养知识,改善教养方式,为孩子营造稳定科学的家庭环境;同时联动残联、社工组织,安排专业力量开展“面对面”精准辅导。法院还建立起定期回访机制,持续关注、动态监督星星的实际生活状况、康复进展及父母履职情况,逐步构建起“司法·社会·家”协同守护的温暖闭环。

改变,在悄然发生。在多方力量的暖心引导下,阿娟和阿强重新开始正视为人父母的责任,主动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态度慢慢有了转变。阿娟红着眼眶对法官说:“虽然工作忙,但周末我会来接孩子,我们会陪他长大。”而阿强则是羞愧又满足地说:“没想到被判决书教育了,现在孩子会说‘爸爸,我要去超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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