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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9:10:40

网传视频辱骂他人 法院判决公开道歉

作者: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刘素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惠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网络名誉权侵权纠纷案。被告张某因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配有辱骂性言论的视频描述及评论,被判决公开赔礼道歉。

张某通过某短视频平台发表关于庄某的视频图集,并在视频描述及评论处配有辱骂性言论。庄某多次向某短视频平台投诉张某侵权,平台判定投诉通过,并发送侵权投诉成功通知。后庄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张某停止散布侮辱、诽谤侵害庄某名誉权的言论,在其公开散布的相应场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惠安法院经审理认为,某短视频平台系广大用户常用的社交媒体,张某在该平台发表视频、图集并附有对庄某的不当言论,明显带有贬损性质,容易引发他人对庄某的猜测和误解,客观上实施了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不可避免地影响了他人对庄某的客观评价,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鉴于张某已删除上述视频及图集,故对于庄某主张的停止散布侮辱、诽谤侵害庄某名誉权言论的主张不予支持。庄某要求张某赔礼道歉,于法有据,应当支持。

据此,惠安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某短视频平台发表道歉声明(内容须事先经法院审查),向庄某公开赔礼道歉,发表后15日内不得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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