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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长汀县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用温情与专业化解双方积怨。 2025年8月26日,刘某驾驶机动车撞上王某停靠在路边的车辆,造成两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且存在逃逸情形。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仅赔付交强险项下2000元财产损失。因剩余赔偿款协商未果,2025年12月4日,王某将刘某起诉至长汀法院,索赔车辆维修费等共计2万余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对立情绪强烈,王某拒绝调解,刘某仅同意赔偿1万元,与王某的预期差距较大,调解陷入僵局。 开庭当日,见双方未明确反对调解,承办法官尝试引导双方协商未果,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之后,考虑到诉讼耗时费力且加剧矛盾,承办法官决定采用“背靠背”调解法,先向王某耐心分析告知其司法鉴定成本及诉讼风险。王某听后态度松动,同意将赔偿金额降至1.5万元。随后,承办法官向刘某释法明理,说明车辆受损实际情况及鉴定后果,刘某也同意将赔偿额提升至1.3万元。 经过又一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刘某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王某赔偿款1.4万元,案件圆满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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