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 近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巧用“以物抵债”方式,妥善化解3起欠薪执行案件。 在这3起案件中,3家公司均未按照仲裁裁决书履行支付劳动报酬义务,工人先后向同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到现场实地调查被执行人厂房内的资产情况,3家公司的资产物品繁多复杂,后续评估以及成功拍卖的难度极大,且房东均向承办法官提出公司仍欠巨额房租,所查封的设备应当优先用于抵扣房租。 执行法官发现,查封的设备具有使用价值和变现潜力,于是创新“以物抵债”方式,组织工人代表召开专项会议,详细介绍“以物抵债”的法律依据、操作流程、潜在风险及可能收益,充分听取工人意见,答疑解惑;引导工人与被执行人议价,协商确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抵债价值,并由工人代表统一安排工人共同管理资产、处置资产,并按照比例分配所得款项。在工人与公司达成“以物抵债”的一致意见后,法官迅速作出执行裁定书,从法律上固化工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承办法官还引导工人、被执行人、房东三方主体签订协议书,对于处置所得款按工人与房东的协商比例分成,消除设备变现的障碍,推动3起纠纷圆满解决。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