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6-02-28 16:00:47

盗剪电缆毁设备 利欲熏心终获刑

作者:记者 龚丽雯 通讯员 周颖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破坏电力设备案,判决被告人翟某栓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追缴违法所得。

2024年11月至同年12月间,翟某栓多次伙同他人盗窃福鼎某检修公司的部分电缆,经认定,被盗电缆总价值约为77256元。销赃后,翟某栓得款18570元。此外,2024年11月,翟某栓与李某宽、张某军(已判决)还将“黑手”伸向福鼎市某特钢公司厂区,在盗剪电缆过程中,李某宽因触电受伤并导致跳闸,致使电力设备受损,供电所损失抢修费用28011元。2025年2月至5月期间,翟某栓的同案人先后由本人或家属代为退出违法所得,或向被害公司退赔经济损失,并赔偿供电所经济损失28000元。2025年9月,翟某栓被公安机关抓获。

福鼎法院经审理认为,翟某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伙同他人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分别构成盗窃罪、破坏电力设备罪,应予数罪并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