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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5:22:37

无证借号租车跑顺风车 致人死亡责任如何划分

作者: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常娟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无证借号租车跑顺风车 致人死亡责任如何划分

法院:多方主体根据过错比例分担赔偿责任

一张伪造的驾驶证,一个借来的租车账号,一辆非注册的接单车辆,最终酿成致命车祸。这场牵扯六方主体的诉讼,成为共享经济时代责任认定的典型样本。此前,南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赔付后,其余五方根据过错比例分担剩余赔偿。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案情回顾:

2023年12月11日,白某驾驶租来的小型轿车,在南安某路段碰撞行人谢某,致其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白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然而,随着调查深入,更复杂的责任链条逐渐浮现。经查,白某的真实驾驶证早已被吊销,案发时使用的是假驾驶证。更复杂的是,他所驾驶的车辆是通过其妻吕某的某租车App账号租用的,而其接单跑顺风车时使用的顺风车平台账号又是借用朋友吴某的。

一场事故,牵扯出实际驾驶人、租车平台、顺风车平台、账号出借人、保险公司等多个责任主体,形成典型的“多方过错”责任认定难题。

事发后,受害者家属将白某、吕某、吴某、汽车租赁公司、顺风车平台及保险公司一并诉至南安法院。

法院审理:

多方均有过错 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经审理,确认赔偿总额为83.8万余元。其中,保险公司已对商业险免责条款履行提示义务,因白某属无证驾驶,符合免责情形,仅在交强险范围赔偿18万元,商业险部分免赔。剩余65.8万元赔偿由其余五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在具体责任认定上,法院认为,白某是直接肇事者,他在驾驶证被吊销后使用假证驾驶,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同时还将面临刑事责任追究。

吕某作为配偶,吴某作为朋友,出于“帮忙”借用账号,却忽视了基本的审查义务。法院认定二者均构成过错,须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汽车租赁公司在交付车辆时未严格审查实际提车人资质,在长达1个月的租期内未能发现车辆被无证人员使用,管理存在明显疏漏;顺风车平台未有效核验驾驶员身份和车辆信息,使白某能用与注册车辆不符的车辆接单,平台监管形同虚设。法院认定二者均构成审核监督不力过错,须承担相应责任。

法官提醒:

共享经济不可逾越安全底线

随着共享经济的蓬勃发展,此案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

对平台企业而言,无论是租车平台还是顺风车平台,必须严格履行审核、监督和安全保障义务,不能因追求业务增长而放松安全管理。技术手段应当用于加强监管,而非规避责任。

对个人用户而言,莫踩“账号出借”雷区,这绝非小事,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在使用共享服务时,务必确保自身行为合法合规,不协助他人规避平台监管。

法官强调,便捷不应以安全为代价,在科技带来便利的同时,安全永远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各方主体均应增强法律意识,共同构建安全的共享出行环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取得驾驶证后,方可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二十七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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