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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经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沈某某因犯诈骗罪被新罗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经查,2023年6月至2024年7月间,沈某某以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朋友陈先生借款。出于朋友情谊,陈先生爽快将钱款借出,未过多设防。 然而,当陈先生后续向沈某某催要欠款时,沈某某却开始想方设法拖延,甚至精心编织起骗局。为让谎言更具说服力,沈某某“一人分饰多角”,虚构“郑总”“小李”以及“某派出所辅警”等多个身份,先后与陈先生取得联系。编造出“账户被风控冻结需解冻”“需缴纳罚款”“疏通关系才能还款”等一系列谎言,不断诱导陈先生转账。因沟通均在线上进行,且各虚构人物的说法相互呼应,形成看似完整的“闭环”,急于帮朋友脱困、拿回自己钱款的陈先生,在焦急与恐慌情绪的驱使下,一次次按照对方要求,将钱款汇入指定账户。 在多次向沈某某及所谓的“相关人员”催要欠款却始终无果后,陈先生逐渐察觉异常。意识到可能被骗的陈先生于2024年8月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调查证实,各个所谓的“身份”均为沈某某虚构扮演。 新罗区检察院经审查认定,被告人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6万余元,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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