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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14:39:42

“堵心”鞋柜终让位

作者:徐林煌 王晓露 蓝建邦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开放式公共连廊本是业主共有的通风通行空间,却因一户业主私自搭建鞋柜被半封闭,沦为私人储物区,进而引发邻里激烈争执。近日,龙岩新罗法院通过调解,成功化解这起邻里纠纷,让“堵心”的连廊重归通透,也让失和的邻里握手言和。

廖某与王某是某小区同一楼层邻居,入户门相邻,门前的开放式公共连廊是两家必经之路,也是整栋楼的通风采光关键区域。此前,连廊一侧装有通透护栏,风穿廊而过,让高层楼道始终保持干爽通透。

然而,王某为扩充自家储物空间,私自拆除公共护栏,搭建起一米多高的大型鞋柜,并在上方加装密实防护栏,将公共连廊改造成专属“储物间”。

“你把公共连廊改成鞋柜,还封起来,我家厨房通风都受影响!”这一行为直接影响了廖某家的厨房通风,廖某第一时间与王某沟通,要求其拆除违建。

面对廖某的诉求,王某却不以为意:“廖哥,这连廊空着也是空着,我就放个鞋柜,又没挡你走路,至于这么较真吗?”

廖某随后向物业投诉,物业多次上门劝导,王某依旧我行我素。投诉、协调兜兜转转几个月,问题始终悬而未决。

2025年10月,无奈之下的廖某一纸诉状将王某起诉到新罗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其拆除鞋柜和防护栏,恢复连廊原状。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勘,明确矛盾症结,考虑到邻里情谊,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2025年12月,法官将两人邀请到调解室,开展面对面调解。调解初期,两人依旧争执不休,廖某控诉王某侵占公共空间、影响自身权益,王某则坚持自身行为无过错。

法官给两人倒了杯温水,示意双方冷静,随后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逐条讲解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权利界限。她严肃地告诉王某:“公共区域不是私人领地,不能为一己私利损害他人利益。你私自改造连廊,改变公共区域的用途,已经侵犯廖某的合法权益。”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王某终于认识到自身错误,同意在3个月内拆除违建的鞋柜与防护栏,将连廊恢复原状,并主动向廖某道歉。廖某也表示谅解,双方握手言和,签订了调解协议。

目前,王某已按照调解协议约定,按期拆除了违建的鞋柜与防护栏,将公共连廊恢复至原状,连廊再次变得通透干爽。这场因一己私利引发的邻里纠纷,也就此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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