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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建瓯市人民法院与市食安办、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办理食品案件实施惩罚性赔偿金机制》(以下简称《机制》),全面强化联动协作,着力规范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的管理使用,从源头上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守护好独具特色的“建州味道”。 《机制》提出,由市食安办开设食品安全公益修复基金专用账户,对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惩罚性赔偿金实行统一归集、专款专用、代收代支,以食品安全检测、食品安全监督执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等为重点,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依法统筹用于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 《机制》明确,构建“法院+检察+监管”全流程协同监督体系,对资金归集、预算编制、项目实施实行穿透式监管,确保基金管理公开透明、阳光运行。通过依法支持检察机关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强化法律震慑,提高违法成本,推动形成“刑事制裁+公益加持+监管发力”的食品安全共治格局,以司法实效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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