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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年初,闽侯县综治中心接待了一位神情焦虑的六旬老人——来自四川的靳女士。2025年8月的一个夜晚,她在闽侯某工艺品有限公司的车间里不慎被滚胶机绞伤左手。经诊断,其手掌、手指多处骨折,神经、血管、肌腱撕脱断裂,伤情触目惊心。住院治疗产生医药费35508.49元,虽由公司先行垫付,但后续赔偿问题却因双方对赔偿范围的理解不一而迟迟未能落定。 闽侯县综治中心受理该纠纷后,联合闽侯县司法局并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何道兴介入处理。 调解伊始,何道兴引导双方“面对面”陈述诉求。“我愿意接受公司提出的一次性赔偿金额,但该款项不能包含后续拆线费用,希望公司能尽快支付。”靳女士表示。而公司方则认为,此前协商的赔偿金额即为一次性包干价,理应包括所有后续费用。双方对赔偿范围的理解出现明显偏差,付款时间也未能达成一致,调解陷入僵局。 面对分歧,调解员何道兴并未急于“和稀泥”,而是采取“背靠背”的方式与双方单独沟通。 “我年纪也大了,又是背井离乡,最怕的就是‘钱给了,后续没人管’。”靳女士坦言。 “我们公司年后刚刚复工,资金周转确实困难,最快也要到3月底才能凑齐款项。”公司负责人洪某则道出苦衷。 一边是急需用钱的外来女工,一边是资金紧张的企业,调解员意识到,问题的关键已不仅是“赔多少”,更是“怎么赔、何时赔”。 找准症结后,调解员引导双方围绕付款期限展开协商。经沟通,靳女士最终同意公司提出的一次性赔偿金额,但要求在2026年3月15日前付清。为平衡双方诉求,调解员适时提出建议:可适当将付款期限延长至3月31日,但若逾期未付,则应额外支付5万元违约金。这一“以时间换保障”的方案最终获得公司认可。 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正式签订调解协议。公司方明确,赔偿款付清后,双方就该起工伤事故的所有权利义务关系终结。靳女士对此表示接受,承诺不再就此事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如今,靳女士已收到全部钱款。 本案是闽侯县综治中心发挥“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作用的生动缩影。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引导双方有效沟通,不仅厘清了赔偿款项的具体内涵,还创新性地引入违约金条款,既照顾到企业资金周转的实际困难,又为工伤职工的权益保障加上了“双保险”,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贡献了积极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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