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 近日,宁化法院通过诉讼保全措施促成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 黄某系从事木材销售经营者,温某因需要向黄某购买木材,经结算,温某尚欠黄某木材货款80000元,后温某还款2000元,剩余78000元经多次催讨,温某以各种理由拖欠。2026年2月,黄某将温某诉至法院,并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 承办法官在其申请确认符合法律规定的诉前财产保全条件后,立即冻结了温某名下的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宝钱包以及查封、扣押等值财产78000元。得知自己财产被冻结后,温某主动与黄某进行沟通协商,最终黄某同意放弃6000元,温某现场支付72000元现金,双方达成庭外和解。收到款项后,黄某提交了撤诉及撤销对温某的财产保全申请书。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