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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闽清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建恒一行到闽清法院调研生态环境审判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闽清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玫详细汇报了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座谈交流中,与会人员结合闽清生态保护核心区定位,立足各自工作领域和调研实际,围绕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提质增效踊跃建言,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黄建恒对闽清法院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给予充分肯定,强调要将绿色发展理念深度融入生态环境案件审判、执行全流程,紧扣县委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部署,严厉惩处恶意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维护环境公共利益;联合财政、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生态司法保护专项协同机制,规范生态修复资金管理使用流程,确保生态修复资金专款专用,推动生态损害赔偿与修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准梳理案件背后反映的生态治理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针对性司法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补齐治理短板,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司法效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生态修复项目选址、施工、管护、回访全流程监督,及时通报生态司法工作进展与成效,切实提升生态修复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推动生态司法工作提质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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