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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4:30:45

与听障当事人的“无声”对话

作者: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陈小康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大家,谢谢,爱心……”近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收到一封特殊的感谢信,字里行间满是当事人的真挚谢意,也定格了司法为民的暖心瞬间。

不久前,长乐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迎来两位听障当事人。因无法通过话语表达诉求,她们驻足在立案窗口前,神情间流露出些许无措与彷徨。这一细微的举止变化,迅速被敏锐的导诉员捕捉。

一场无声却高效的司法护航随即启动。长乐法院立即启用“助残绿色通道”,指定专员全程陪同。在安抚情绪的同时,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接区残联。

在区残联专业指导下,工作人员通过手机打字、手写交流、简单手语等多种方式,与两位当事人建立起耐心而清晰的“无声”对话,高效完成了立案所需的信息确认与材料登记。

在沟通中,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到当事人经济困难,难以承担诉讼费用。于是,工作人员主动引导并详细说明诉讼费缓交的申请条件与流程,全程协助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最终顺利为两位当事人办结诉讼费缓交手续,切实卸下她们寻求司法救济的最后一重顾虑。

2024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残联联合印发《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残疾人诉权保障,创新调解化解模式,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司法活动。

长乐法院的暖心服务,将最高人民法院“消除残疾人诉讼不便”的顶层设计要求,转化为一张张写满关怀的纸条、“心贴心”的帮办服务。这既是“如我在诉”理念的生动实践,更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深刻诠释,让人民司法温暖无声世界。

对此,长乐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把残疾人的司法需求放在心上、落在行上,做深做实助残实践,将个案帮扶转化为系统性长效保障,不断完善无障碍诉讼服务举措,全力为社会各类人群营造安全、便利、受尊重的诉讼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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