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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同安大队联动交警部门,精准查处一辆泉州籍小轿车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驾驶员李某因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将面临2万元以下罚款及驾驶证暂扣3至6个月的行政处罚。 3月15日上午,同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泉州籍小轿车疑似从事非法营运。该大队立即调配执法力量,连续多天对举报地点开展重点巡查,同时联动交警部门对嫌疑车辆行驶轨迹进行分析研判。 3月17日,该车再次出现在同安辖区某路段。当司机将2名乘客行李放置于后备厢、正准备驶离时,执法人员精准出击将其查获。经现场调查,驾驶员李某与2名乘客商议从同安载往泉州安溪,约定每人车费20元。执法记录仪完整记录下议价及乘客上车全过程。经核实,李某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其对非法营运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相关车辆已被依法暂扣。依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李某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2万元以下行政处罚,公安交警部门也将对其驾驶证作出暂扣3至6个月的行政处罚。 编后语: 非法营运车辆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直接威胁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自身安全,请广大市民自觉拒乘“黑车”,选择正规交通工具出行。同时,为交通执法部门的精准查处点赞,正是他们的坚守,才让我们的出行环境更加安全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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