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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我朋友驾驶L2级自动驾驶私家车,途经斑马线时撞伤行人。事发时车辆处于辅助驾驶模式,但他低头看手机。请问,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 【解答】 凌美英(长汀县检察院检察官):黄先生,您好!L2级自动驾驶属于“组合驾驶辅助”,车辆驾驶员仍是车辆的控制者和第一责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应当停车让行。驾驶员开启辅助驾驶后低头看手机,未履行观察路况、及时避险的义务,存在明显过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轻则民事赔偿、行政处罚,重则承担刑事责任,车企通常无须担责。您朋友若怀疑车辆存在缺陷,可及时调取行车记录仪、车辆EDR(事件数据记录器)数据;保留好车辆维修记录、系统日志等证据申请司法鉴定,通过法律途径明确责任。辅助驾驶不等于无人驾驶,安全意识切莫辅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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