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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4:57:54

气枪打鸟为解馋 非法狩猎获刑罚

作者: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杨晓兰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经大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杜某、范某某、卢某某因犯非法狩猎罪,被大田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至有期徒刑6个月不等的刑罚,并适用缓刑。

2025年1月,杜某等3人为满足口腹之欲,驾车至大田县某乡镇,由杜某使用气枪非法猎捕斑鸠21只、山鸡1只,3人在返程途中被民警抓获。经鉴定,杜某等3人非法猎捕的涉案野生动物分别系山斑鸠、珠颈斑鸠、环颈雉,均已被列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杜某等3名被告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此外,杜某因非法携带1支气枪,被大田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4日、罚款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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