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 近日,泰宁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参与,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童某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难题。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社矫对象童某某的个人情况和外出申请事由。童某某家住泰宁,受聘于将乐县总医院,需长期往返泰宁、将乐两地工作。检察机关经调查核实,确认童某某在矫期间表现良好、社会危险性小,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听证会上,各方充分评议,一致认为童某某可以办理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审批手续。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