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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4:57:10

孩子私自打赏 家长能否追回

作者:本报记者 林扬阳 整理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张女士:我12岁的孩子用我的手机看直播,给主播打赏了3万元,我拿回手机的时候才发现这一情况。请问,我能追回打赏吗?

【解答】

兰婷玲(福建志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女士,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孩子擅自使用3万元进行直播打赏,该行为既非纯获利益,也明显超出了其年龄、智力所能理解和承受的日常消费范围,不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此类民事法律行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不发生法律效力。您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未对该打赏行为予以同意或追认,因此该打赏行为依法无效。

由于打赏行为无效,直播平台及相关主播取得该3万元款项缺乏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返还取得的利益。您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和财产损失方,有权要求平台及主播全额返还该笔打赏款项。此外,网络直播平台负有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4修改)》第七十六条,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对未成年人用户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平台若未充分履行审核和提示义务,导致未成年人进行大额打赏,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综上,您要求追回孩子私自打赏的3万元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建议您首先与直播平台客服联系,提交相关证据,如打赏记录、支付凭证、孩子年龄证明等申请退款。若平台拒不配合,您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网信部门投诉,或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返还财产。在维权过程中,请注意保存好所有证据材料,以便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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