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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5:16:58

闽清法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生态环境审判工作审议意见处理情况

作者:记者 王思琦 通讯员 徐泳健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闽清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听取了闽清县人民法院关于《闽清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经审议,会议通过了报告。

报告指出,闽清法院主动融入梅溪水质提升、黄楮林自然保护区管护、水口库区整治等重点工程;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对轻微违法情形推行柔性整改;创新“原地修复+林业碳汇+异地补植”修复方案,设立“绿满梅邑·府院协同”生态修复园,选聘村支书担任修复监督人;深化“河长+法官”机制,与检察、公安、生态环境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助力闽清创建省级森林“四库”联动试点县;紧扣福州现代化水环境治理、无废城市建设要求,依法保障建陶产业绿色转型,守牢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

会议认为,闽清法院高度重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坚持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为抓手、以效果为标尺,从“铸魂强基、严审精判、创新修复、协同共治、淬炼精兵、普法润心”六个方面精准发力、强化举措,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审判工作质效,为闽清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筑牢司法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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