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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遗赠扶养协议家事纠纷,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维护了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据悉,李某夫妇因家庭生活等诸多缘由,与陈某在2010年8月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并经大田县公证处公证生效。协议明确约定:陈某以子女身份与李某夫妇共同生活,全面承担起照料两位老人日常起居、生病护理等养老义务,同时负责老人百年后的丧葬事宜;作为对价,李某夫妇承诺过世后,将其名下自有房产的三分之一份额赠与陈某。 协议签订后,双方起初共同生活,但随着相处时间推移,生活观念及日常相处等方面的矛盾逐渐凸显,隔阂不断加深,关系愈发紧张。此后,李某夫妇的子女也因客观因素发生变化,可以在父母身边承担起赡养责任。李某夫妇遂认为自身养老问题已有妥善保障,不再需要陈某履行扶养义务,便提出解除双方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却未能与陈某达成一致意见。多次协商未果后,李某夫妇无奈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审阅案卷材料,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精准把握双方争议焦点。考虑到该案属于家事纠纷,涉及老人养老、财产处置等民生问题,且双方曾有十余年共同生活的情谊,若直接判决,不仅难以彻底化解矛盾,还可能加剧双方对立情绪,不利于后续生活。故在征询双方意愿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先行调解,尽力促成平和解决纠纷。 调解过程中,法官分别与李某夫妇、陈某沟通,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与苦衷。一方面,法官向双方讲解民法典关于遗赠扶养协议的相关规定,明确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性质、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协议解除的法定情形和法律后果,让双方知晓自身权利边界与法律责任;另一方面,法官立足情理,从十余年相处的情谊、老人养老的实际需求、陈某多年付出的实际情况等角度出发,耐心疏导双方情绪,劝说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摒弃过往嫌隙。 经过法官耐心调解、释法明理,双方逐渐放下心结,理性看待纠纷,最终就解除遗赠扶养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解除遗赠扶养协议,李某夫妇结合陈某的实际付出,给予其合理的经济补偿,双方就房屋权属、后续生活等事宜再无其他争议。一场缘于一纸协议的亲情纠纷,在法院的温情调解下圆满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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