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6-04-10 15:03:32

福清市检察院凝聚家庭、学校、社会合力——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蓝天

作者: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郑航君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检察官姐姐,回想起以前走过的弯路,很羞愧,但很庆幸能遇到你们!”今年3月初,福清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收到小凯(化名)的微信留言。

2年前,小凯等4名在福清实习的少年因琐事引发聚众斗殴,徘徊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一场跨越2000公里的温情帮教,一次专业审慎的“附条件不起诉”,让失足少年迷途知返——4名涉罪未成年人全部考上大学,其中3人毅然选择法律相关专业。

小凯等4人重启人生的故事并非个例。近年来,福清市检察院以检察司法保护为切入点,推动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协同发力,走出一条具有福清特色的未成年人检察创新之路,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激活家庭“微细胞”

近年来,涉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年龄低、学历低”的特点,犯罪类型从盗抢等传统领域向网络空间等新领域蔓延。就家庭层面而言,监护缺失、教育失当往往是未成年人误入歧途的重要诱因。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每一个‘问题少年’的背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据福清市检察院未检部门主任吴思介绍,该院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不想管、不会管、不好管”三大痛点,以司法干预为抓手,推动问题监护人“补能充电”、缺位监护人“责任归位”。

在强化督促监护问责方面,该院构建“前端精准溯源+后端刚性问责”机制,在前端,综合运用讯问询问、法定代理人到场、社会调查等方式对涉案未成年人精准画像,深度剖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遭受侵害同监护履职缺位的关联性;在后端,及时向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在释明监护失职法律责任的基础上,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适时开展训诫,督促监护人担起监护责任。

“我们不仅要指出监护人的问题,更要教会他们怎么管。”吴思表示,该院打造“红色家长养育、黄色亲子沟通、蓝色心理修复”三色家庭教育课程,并通过自制普法读本、开展线上线下讲座、录制专题课程等形式,让科学教育理念走进千家万户。

为破解专业帮扶力量不足的难题,该院联合妇联、关工委成立“玉融花”家庭教育指导站,引入智慧未检云平台、3D电子沙盘等专业设备,组建由7名家庭教育指导师、10名心理咨询师构成的专业师资库,推行“一家一策”个性化干预。2025年以来,已开展个案辅导183人次,帮助65个家庭修复亲子关系。

深耕校园“主阵地”

文明出行,平安说“行”;向校园欺凌亮剑,勇敢说“不”;守护身体边界,坚决说“停”……在第3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期间,“检花向融”女检察官走进福清一中观溪校区、实验小学虎溪校区、第二实验幼儿园等多所学校,为孩子们送上一堂堂干货满满、趣味多多的青春安全守护课。

生动鲜活的案例、深入浅出的剖析、寓教于乐的互动、实用好记的小锦囊,欢声笑语中,法治的种子悄悄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

这是福清市检察院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的生动缩影。近年来,围绕防范校园欺凌、网络诈骗、毒品陷阱等青少年涉法热点领域,该院开展“订单式”普法30余次,覆盖师生26万人次;策划相关“三微作品”21部,斩获平安中国“三微”比赛最佳微动漫、最佳微电影等国家级荣誉9项,并获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

普法不停歇,创新不止步。该院结合公共交通人流量大、辐射面广的优势,打造全省首辆实体普法公交车“神奇巴士”,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双轨普法模式,丰富检校合作内涵。针对部分偏远乡镇、山区学校日常普法宣传覆盖面有限的问题,定制公交路线,串联7所重点学校,将法律知识融入公交车外观内饰,将普法阵地从校园延伸到上学、放学途中,实现“乘一路车、学一路法”。

“法治教育不是单向灌输,而是要让青少年愿意听、听得懂、用得上。”参与普法工作的检察官表示,从课堂到公交,从线下到线上,多元化的普法模式让法治精神真正融入青少年成长的每一步。


织密社会“防护网”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要家庭监护、学校教育“实时在线”,也要社会保护“全程参与”。福清市检察院注重挖掘社会力量协同共治,推动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帮教无缝衔接,实现“临界预防―分级干预―社会融入”全链条重塑。

福清市检察院探索构建“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立案监督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模型,精准筛查110条罪错未成年人线索,并根据实际情况,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并介入矫治。紧盯酒店民宿、酒吧KTV等重点领域和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新业态场所,排查违法接待未成年人、未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磋商函共72份,推动行业源头治理,救“问题少年”于“悬崖”前。

为做实分级干预,该院联合社工等力量,分类科学处置,依据罪错程度区分三个帮教层级,分别设定不低于8次、12次、15次专业社工服务,并分别采取督促监护令、训诫令、建议送入专门学校学习等措施予以干预。目前已委托司法社工为罪错未成年人提供帮教服务5206人次。

福清市检察院注重在思想上“归正”、在技能上“赋能”,联合团委、妇联、关工委、消防等单位,结合罪错实际,分别组织开展“蓝天救援入队”“书桌计划”等主题公益活动,在公益劳动中融入行为矫治、引发思想触动。2025年以来,组织罪错未成年人参与公益活动136人次。联动法院、司法局等单位,携手福州第二技师学院共建阳光帮扶基地,精准对接帮教对象就业需求与社会发展需求,探索开设中西餐制作、咖啡调饮等多样化课程。目前,已对91名教育矫治良好的罪错未成年人完成培训,并实现全员顺利就业。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