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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场特殊的“移动法庭”在长汀这座人文古城悄然开启,一张简易方桌、几把整齐座椅,便搭建起临时庭审现场。承办法官、公诉人、书记员与辩护人围坐一侧,俯身面向卧床不起的被告人,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完成了一场兼具司法严谨与人文温度的特殊庭审。 2024年9月7日,被告人罗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途经长汀某中学门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抽血检验,罗某被认定已达醉酒标准。取保候审期间,罗某意外摔倒导致身体受伤,随后处于瘫痪治疗状态,无法正常配合案件办理。 今年1月27日,长汀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罗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遂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提起公诉。 案件被移送至长汀法院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审阅案卷、核实情况,得知罗某的特殊困境后,当即决定启动“上门开庭”模式:“法律程序绝不能因身体不便而缺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更不能被束之高阁。” 秉持司法为民初心,承办法官迅速与公诉机关、辩护人及被告人家属沟通协调,在严格恪守刑事诉讼法规定、确保庭审程序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快速敲定“上门开庭”方案。 庭审当天,罗某的卧室里既透着司法庄重,又满含人文温馨。承办法官俯身走到床边,放缓语速,逐字逐句核实罗某身份,逐项告知其申请回避、自行辩护、最后陈述等诉讼权利,每讲解一项便轻声询问,确保罗某听清、理解。公诉人手持证据,温和而严谨地宣读起诉书、展示相关证据,清晰阐明指控事实;辩护人立足案件事实与罗某身体状况,依法发表辩护意见,全程维护其合法权益。 庭审全程环环相扣、有条不紊,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每一个法定环节都严谨有序,充分保障了罗某的各项诉讼权利。面对不辞辛劳上门办案的司法工作人员,卧床的罗某眼眶泛红、情绪激动:“没想到法院同志专门跑到家里为我开庭,这份心意我记在心里。我深刻认识到危险驾驶的错误,自愿认罪认罚,今后一定改过自新,做守法公民。” 一场“上门庭审”,打破了司法服务的空间壁垒,拉近了司法与群众的距离。“我们办的不仅是案件,更是当事人的人生。”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感慨道,“多跑一段路、多费一份心,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就是司法为民的真正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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