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6-04-22 15:42:22

离婚15年后的抚养费之争

作者:吴楚娴 陈琦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抚养子女是父母法定的义务,那么协议离婚15年以来,一方不按约定支付子女抚养费,该怎么办?近日,仙游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经过多番沟通,为夹在父母矛盾中间的孩子兑现了一笔特殊的“抚养费”。

2011年,庄某和前夫陈某因感情不和经法院调解离婚,调解书中明确约定陈某应定期支付婚生女小庄抚养费,但两人离婚后几乎切断了联系。2026年,庄某以陈某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为由,向仙游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按执行办案程序,法院在暂时查无可供执行财产时,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保障执行款及时到位,案件即可结案,这样既能兑现生效裁判的权威,也能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诉求。但承办案件的郭法官在查控陈某财产无果后,并没有急于启动其他强制措施。

郭法官深知,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法理之外更有人情,一纸冰冷的强制执行裁定,或许能兑付钱款,却可能给孩子留下难以弥合的亲情裂痕。而这起案件的特殊之处正在于此,庄某申请执行时,距离双方离婚已过去15年,小庄已近成年,时间跨度大、亲情羁绊深。简单的“就案办案”绝非“最优解”。

郭法官认为,抚养费纠纷的核心从来不是钱款之争,孩子才是父母矛盾中最容易受伤害的人,而解开案件症结的钥匙恰恰握在孩子手里。

为探求案件的“最优解”,郭法官多方辗转获取了小庄的联系方式,并多次与她沟通,像长辈一样温和地倾听她的心声。

“阿姨,妈妈一个人带我这么多年不容易,可爸爸也一路陪伴着我……”在小庄的倾诉中,郭法官捕捉到了被法律文书掩盖的温情真相——陈某虽然没有按调解协议约定按期支付抚养费,但是他时常会为孩子辅导功课、购置生活用品、偷偷补贴零花钱……这些点点滴滴的付出,加起来甚至超过了那笔抚养费。

掌握了这一关键信息,郭法官开始了三方沟通工作。她分别在电话里向庄某和陈某传达了孩子的真实感受,并重点向庄某释明:涉未成年人执行案件始终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核心原则,陈某未按期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确有不当,但他对女儿的父爱与责任从未打折。

“强制执行或许能拿到钱,但可能会彻底割裂孩子与父亲的亲情纽带。为了孩子,我们能不能给亲情留一扇透光的窗?”在郭法官的双重疏导下,庄某放下了多年执念,主动提出放弃索要抚养费。

案件虽顺利办结,但庄某与陈某之间横亘15年的心结并未随着一纸结案文书烟消云散。在庄某办理完结案手续后,郭法官主动劝导她放下与陈某的过往矛盾,为孩子建立平和的沟通模式。最终,庄某当场拨通了陈某那个许久未联系的号码。电话中,两人没有了往日的争吵与指责,取而代之的是平和的问候与关于孩子未来的坦诚交流……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