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感谢你们,让我们在异乡感受到了公正和温暖。”近日,在霞浦县、溪南镇两级综治中心的共同努力下,一起涉及四川省彝族务工人员死亡的跨省赔偿纠纷得到圆满化解。死者家属在签订协议后,紧握调解员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3月3日,一个突如其来的噩耗打破了溪南镇海域的宁静。四川省彝族务工人员吉某某在山东籍雇主曲某某经营的溪南镇海域海参养殖渔排上作业时突感身体不适。尽管曲某某第一时间安排快艇将吉某某送上岸并与120急救车对接,但吉某某上岸后不久便不幸离世。 事发后,曲某某于3月4日至5日紧急低价出售海参,并委托律师代理善后。而痛失亲人的家属情绪激动,认为曲某某的抢救措施不及时、不到位,要求其承担主要责任,并提出300万元的赔偿诉求。而曲某某则认为,吉某某系自身突发疾病所致,自己已尽到送医义务,并无过错,只愿给予5万元的人道主义补偿。 一边是情绪激动的跨省务工家属,一边是态度坚决的外地经营者,双方在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上分歧巨大。这起涉及少数民族、跨省务工人员的纠纷,犹如一颗随时可能引爆的炸弹。 3月9日,死者家属一行30余人集体到霞浦县综治中心上访。面对随时可能激化的矛盾,县综治中心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变“单打独斗”为“联合作战”。 霞浦县综治中心值班领导立即组织溪南镇综治中心、人社局业务骨干及专职调解员开展联合接访。既从情感上安抚家属情绪,又从法律层面细致剖析“因病亡故”与“工伤”的区别,引导家属理性认识“因病亡故”与“工伤”的区别,为后续调解奠定认知基础。 在了解到家属诉求已从300万降至70至80万元后,县综治中心第一时间将这一关键动态通报给溪南镇综治中心,确保镇级调解主体及时掌握最新动态,实现县镇两级信息同步、研判同步。 面对曲某某的消极回避和僵持不下的局面,调解一度陷入瓶颈。3月11日,当家属再次聚集时,县委政法委分管领导亲自接访、现场办公,压实属地责任。在县、镇综治中心的统筹协调下,调解员跳出固有思维,找到了破局的关键“钥匙”——原渔排主。利用熟人社会的信任感和同行之间的影响力,调解员邀请原渔排主出面做曲某某的思想工作。这把“钥匙”很快打开了曲某某的心门,一直态度强硬的曲某某态度开始松动。 与此同时,溪南镇司法所的专业调解力量持续与曲某某的代理律师保持密切沟通,一方面阐释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分析社会影响,通过“外围突破+专业施压”的组合拳,迫使曲某某重新审视自己的决策。 调解不仅要解法结,更要解心结。县综治中心在坚持依法调解的同时,积极协调各方,寻求法度之外的温度。县、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在每一次接访、每一次沟通中,都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工作,引导双方诉求从最初的巨大鸿沟,一步步向理性区间靠拢。从家属提出的300万元到40万元再到30万元以下,从雇主同意的5万元到10万元,调解员在其中充当了“缓冲阀”和“润滑剂”。 在双方诉求逐步靠拢,但仍在最后差距上僵持不下时,县综治中心指导溪南镇人民政府启动联动救助机制。考虑到死者家庭的实际困难及跨省务工的特殊性,一个 “雇主赔偿+政府救助”的“两全”方案应运而生。这一举措,既明确了雇主基于人道主义的补偿责任,又通过政府的关爱弥补了赔偿额度的缺口,让冰冷的数字有了温度。 3月13日,在多方见证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协议签订后,家属方承诺息诉罢访,这场剑拔弩张的跨省纠纷,在法律的框架内和人情的温暖中,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