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6-04-23 14:52:52

探讨“祭祀自由”背后的法律边界

作者:本报记者 郑恬恬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从“创意礼赠”到“非法填埋”

——探讨“祭祀自由”背后的法律边界

近日,两个截然不同的新闻冲上热搜:一边是今年清明节期间年轻人在曹操墓前摆满布洛芬,用创意方式表达对历史人物的敬意;另一边是在辽宁辽阳,当事人将一辆价值上百万元的奔驰轿车填埋入墓作为陪葬品,引发全网哗然。

事发后,网友对“曹操墓前摆布洛芬”的行为视为“让历史人物从干巴巴的课本里走出来”,赋予他们鲜活的人格;而将奔驰车作为陪葬的当事人则被通报,并经有关部门批评教育,已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积极配合整改。

同样是祭祀,为何一个被赞“怪可爱的”,一个被批“荒诞违法”?从“花式祭品”到“豪华陪葬”,祭祀行为的法律边界究竟划在哪里?近日,记者邀请福建麦博律师事务所黄夏冰律师解答祭祀行为背后的法律底线。

热点一

曹操墓前摆放布洛芬

今年清明节期间,位于河南安阳的曹操高陵遗址博物馆迎来一波特殊的“打卡潮”。大量年轻人专程在曹操墓前的供品柜里整齐摆放一盒盒布洛芬缓释胶囊,有些网友还配文“曹丞相,要是当时有了布洛芬,你就不会头疼了”。相关视频和照片在社交平台迅速走红,“这届年轻人扫墓怪可爱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据博物馆方面统计,仅2025年一年,收到的布洛芬就多达776盒。除布洛芬外,游客还送上了青梅酒、三国杀卡牌等创意祭品。博物馆工作人员表示,不会随意清理游客礼品,而是会码放整齐,并定期检查过期药品进行销毁处理。

问题①:曹操高陵遗址博物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游客在景区摆放祭品,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律师解答

黄夏冰律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已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该法规定,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属于不可移动文物,受到严格保护。而文物保护法针对的是对文物本体造成损害的行为,例如在文物上刻划、涂污、拆除、损毁等,游客摆放祭品并不直接触碰文物本体,一般不构成违法。游客在曹操墓前摆布洛芬的行为,从法律层面分析,这类行为属于“善意祭扫”的范畴,与破坏文物、盗掘古墓等违法行为有本质区别。

但是,这不意味着没有任何法律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把文物保护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文物保护与安全管理规定,防止建设性破坏和过度商业化。这种富有创意的致敬方式固然有趣,也应注意文明、环保,避免祭品的堆积造成浪费。

问题②:曹操高陵遗址博物馆表示不会随意清理游客送的礼品,会码放整齐,并销毁处理过期药品。文物保护单位对祭品有哪些管理权限?博物馆处理方式是否合规?

律师解答

黄夏冰律师:曹操高陵遗址博物馆对布洛芬等祭品采取“码放整齐、定期销毁过期药品”的做法,总体上符合文物保护单位管理的基本法理,体现了“尊重公众情感”与“依法履行保护职责”之间的平衡。但这一做法背后,涉及文物保护、博物馆管理、环境保护等多个法律领域的交叉。

首先,曹操高陵遗址博物馆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机构。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博物馆作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机构,负有保护文物本体、维护文物环境风貌、保障参观秩序等法定职责。

博物馆对布洛芬等祭品不直接清理,而是予以整理码放,其一,符合法律精神和公序良俗。游客给曹操送布洛芬,源于历史记载曹操生前患有偏头痛,这一行为本质上是善意的情感表达。文物保护法旨在保护文物本体不受损害,而摆放祭品的行为一般不会对文物本体造成损坏,法律并未明确禁止,体现了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善意和包容。其二,整理码放是博物馆履行管理职责的具体体现。776盒布洛芬的大量堆积,如果不加管理,可能影响参观秩序和文物环境风貌。博物馆通过整理码放,既保持供品柜的整洁有序,又避免祭品散落、混乱对参观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这正是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的体现。其三,如果祭品大量堆积,从而影响文物保护、阻碍正常参观、引发卫生或安全隐患的程度,博物馆完全有权依法清理、处置。曹操高陵遗址博物馆工作人员表示“现场有工作人员对药品进行整理并看管,暂无游客带走布洛芬的情况”,这一做法既避免祭品被随意取用可能引发的纠纷,也保障文保单位的安全和整洁。

问题③:近年来,“花式纪念古人”频上热搜。给张居正送痔疮膏、给周瑜送东风导弹模型、给诸葛亮送高铁票……在游客纪念古人时,哪些行为可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须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律师解答

黄夏冰律师:纪念古人并非可以“任性为之”。法律对此类行为的规范,核心原则只有一个:不扰他人、不毁公物、不触红线。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于2026年1月1日施行。与此类行为相关的治安管理处罚,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包括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寻衅滋事等;二是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违规用火、燃放烟花爆竹等;以下纪念古人的行为值得警惕。

第一类是纪念行为“过了头”。例如在古人的后人住所门口摆放祭品,属于寻衅滋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此外,如果某景点因“花式纪念古人”热潮,大量游客携带大型、怪异祭品涌入,导致参观通道堵塞、其他游客无法正常参观,现场管理人员劝阻无效,组织者或首要分子就可能面临治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对聚众实施的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类是违规野外用火。这是纪念古人中最常见的违法行为,因野外用火不当引发火灾的,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失火罪。

第三类是在烈士纪念设施从事不相关活动。例如,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开展跳广场舞、商业促销、自媒体直播等与瞻仰、悼念烈士无关的活动,由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和管理单位及时劝阻;不听劝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热点二

亲人去世陪葬百万元奔驰车

4月9日,一段视频引爆全网:在辽宁辽阳弓长岭区汤河镇瓦子沟村,一辆悬挂“辽*8888*”连号车牌的黑色奔驰S450L轿车,被挖掘机吊起,缓缓放入墓坑,随后被泥土填埋。经当地政府通报确认,当事人金某因亲人去世为表孝心,在坟墓旁填埋该辆奔驰轿车,挖坑占地约20平方米。事件曝光后,舆论一片哗然。有网友批评这是“封建迷信”“炫富式厚葬”,而当事人家属则回应这是“子女尽孝,与他人无关”。4月10日,弓长岭区人民政府发布通报,明确指出金某涉嫌违反多部法律法规,正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后当事人认识到错误,积极配合整改,填埋车辆已被挖出。

问题①:“陪葬百万元奔驰车”的当事人面对全网的质疑与批评,回应称,此举只是了却逝者生前心愿,是子女对长辈孝心的体现。当事人的做法是否违背公序良俗?

律师解答

黄夏冰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豪车厚葬的行为,明显属于奢靡丧葬,与文明节俭、绿色生态的殡葬导向相悖,不具备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同时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意味着财产处分权并非无限的。公民虽然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权利的行使必须在法律框架之内,不能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浪费公共资源为代价。

问题②: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黄夏冰律师: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多项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明确规定,禁止向林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林地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将一辆完整的汽车掩埋入林地,其行为实质就是对林地的非法占用和破坏,民政、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可依法责令恢复原状、限期整改并予以行政处罚。同时,根据官方通报和媒体报道,金某填埋车辆的地点属于宜林地(林地的二级分类)。当事人未经审批擅自挖坑、埋车,涉嫌非法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毁坏林地植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车辆报废、灭失须依法办理注销手续,私自掩埋未注销车辆属于违规处置机动车。金某将一辆未办理注销手续的奔驰车直接掩埋入土,扰乱机动车登记管理秩序,依法应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该行为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这是此事件中最为隐蔽但同样严重的法律问题。奔驰S450L搭载3.0T发动机,车内有约6至8升机油、70至80升汽油,还有防冻液、制动液、变速箱油以及含铅蓄电池。这些有害物质直接入土,会随时间渗漏进入土壤和地下水系统。将一辆完整汽车埋入地下,客观上是将一件含有多类有害物质的工业制品转化为不可降解的土壤污染源,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基本原则,属于非法处置固体废物。

问题③:当地相关部门应如何处置此类行为?

律师解答

黄夏冰律师:针对该类行为,当地相关部门应作如下处置:

一是快速责令整改。强制挖出车辆、回填土地,消除污染隐患。

二是批评教育与处罚并重。对当事人进行训诫,要求公开致歉;同时由林业部门按违法占地处罚款,交管部门注销车牌并追缴号牌资源,环保部门检测土壤,若污染则责令修复。

三是明确分工。民政部门认定违规殡葬;自然资源部门查是否占耕地、林地;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土壤和地下水、启动损害评估;公安交管部门注销车辆登记并收回号牌;市场监管部门倒查是否存在违规殡葬服务经营。

四是开展专项整治。以个案为契机,在辖区全面排查违规殡葬行为,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从源头预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④:墓园里的祭祀物品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性质?未经允许拿走是否构成违法?如果拿来“二次售卖”,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律师解答

黄夏冰律师:首先需要厘清一个关键概念,法律上的“占有”并不等同于物理上的“持有”。一个人即使暂时离开物品的存放地点,只要社会普遍观念认可其对该物品仍具有支配关系,法律就认定其占有状态持续存在。这在法学上被称为“观念占有”。

以祭祀物品为例:祭扫人将鲜花、供品摆放在墓碑前,其主观意图是寄托对逝者的哀思,而非放弃所有权。墓园作为封闭管理区域,祭扫物品由墓园管理者承担事实上的管护责任,客观上形成了对物品的持续管控。社会公众基于公序良俗和普遍认知——墓碑前的物品属于逝者家属的祭奠之物,并非可以随意取走。因此,在法律上,祭祀物品自始至终的所有权归属于祭扫人或逝者家属。

对于价值较低的祭祀物品(如鲜花、普通食品等),擅自取走的行为一般认定为盗窃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或者敲诈勒索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根据司法实践情况,这里的“情节较重”包括多次盗窃、结伙盗窃、在特殊场所盗窃等情形。墓园作为封闭管理的特殊场所,在此处盗窃祭祀物品,通常会被认定为情节较重。

如果祭祀物品价值较高,达到各地方司法机关确定的盗窃罪数额标准,则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罪。根据该法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律师提醒

近年来,祭祀方式日益多元,这些创意表达丰富了纪念文化,但也潜藏着不容忽视的法律风险。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创意祭祀莫“越界”,花式祭品虽有趣,但切勿将玩笑开过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线上“云祭扫”同样应当庄重肃穆;跟风打卡须“理性”,安全底线不可“破”。

祭奠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规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明确倡导文明节俭、绿色生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均对相关行为划定清晰红线。各地也出台了禁止焚烧抛撒、限制使用不可降解祭祀用品、规范祭扫秩序等具体管理办法。

请广大群众在表达哀思时,主动了解并遵守所在地区的祭祀管理规定,不逾法律底线,不闯法律红灯,让每一份怀念都在法治的轨道上安然前行。

普法后记

从一束鲜花到一盒布洛芬,从网上“云祭扫”到树下寄哀思,祭祀的形式随时代而变,但寄托哀思的内核从未改变,“公益惠民、文明节俭、绿色生态”成为新时代殡葬改革的主旋律。法律并不排斥情感的表达,也不拒绝适度的创意——曹操墓前的布洛芬之所以被理解,是因为它止步于善意与趣味之间,没有逾越公共秩序与环境底线。而奔驰车入土的荒唐,恰恰在于以“孝心”之名,行铺张浪费、破坏生态之实。

真正的怀念,不在死后的排场,而在生前的陪伴;真正的文明,不在物质的堆砌,而在对法治的敬畏。让祭祀回归追思本意,让绿色与法治守护每一份深沉的怀念。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