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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4:37:13

律师解读法律对劳动者的真实保护

作者:本报记者 胡苏婷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人格测试狂欢背后的“打工人”

——律师解读法律对劳动者的真实保护

近日,一款名为SBTI的人格测试突然席卷全网,它的全称是“Silly Big Personality Test”,直译过来就是“傻乎乎的大人格测试”,其测试结果标签都令人哭笑不得,如“死者”“小丑”“孤儿”“吗喽”“草者”“送钱者”等。许多人依靠截图“云测人格”,在社交平台掀起一场看起来毫无逻辑的狂欢,迅速蔓延成“打工人”特有的精神表达。

当我们把目光从测试结果拉回现实职场,会发现那些在SBTI中被戏谑的人格,恰恰是当代职场人真实的生存写照。那么,法律能为这些“自嘲”的“打工人”提供什么样的保护?值此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之际,记者邀请到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刘雪杰律师为大家解读。

“死者人格”:

只想“躺平” 不想加班

SBTI中的“死者人格”,描述的是每天只想“躺平”、对什么都没兴趣的状态。这种状态,在职场中多表现为对无休止加班的疲惫与抗拒。

问题:法律如何为这类劳动者护航?

律师解答

刘雪杰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于加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这意味着,加班不是“想加就加”,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进行协商,且有明确的时间上限。法律赋予劳动者拒绝不合理加班的权利。

确实需要加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那些深夜还在工作的“死者人格”的劳动者有权主张加班费。

“送钱者人格”:

总在付出 默默包容

“送钱者人格”,形容的是那些总在付出、默默包容的人。在职场中,常表现为:加班没有加班费,工资被克扣,社保被漏缴,却不敢吭声。

问题:法律如何保障这些劳动者的权益?

律师解答

刘雪杰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因此,那些默默付出却被克扣工资、漏缴社保的“送钱者人格”劳动者有权主张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


“吗喽人格”:

面对生活 自嘲解压

“吗喽”是年轻人自嘲的符号,面对无奈生活,只能以一句“吗喽”化解。在职场中,这体现为面对职场PUA(心理控制行为)、精神打压、不合理管理时的无力感。

问题:劳动者在面对职场PUA、精神打压等,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刘雪杰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是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在职场上若面临诸如公开辱骂、贬低人格、以解雇或人身伤害相威胁等情形,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拒绝侮辱、威胁行为,并可依法报警或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草者人格”:

野蛮生长 拒绝被“修剪”

“草者人格”,象征着那些如野草般自由生长、不愿被职场规则束缚的人。他们追求个性表达,反感过度规范化的管理,常因不愿“随大流”而遭受打压。

问题:法律如何保护“草者”“自由生长”的权利?

律师解答

刘雪杰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该法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根据该法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若职场中的“修剪”行为,如公开贬低、强制改变个人风格等导致劳动者社会评价降低或精神损害,劳动者可依据名誉权、人格权保护条款,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行者人格”:

兢兢业业 行动高效

“行者人格”,秉持所见即所得的行事准则,专注于目标达成,始终处于高效行动状态,凡事力求圆满完成。在职场上通常表现为兢兢业业的劳动者形象。

问题:法律如何保护面临高强度工作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

刘雪杰律师:针对这类职场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及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提供全面保护。即使“行者人格”的劳动者主动追求高效,用人单位也不得擅自延长工作时间或剥夺休息权。若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加班,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遵守每日不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的法定上限。因工作需要加班,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支付加班费,不得以“高效”为由免除补偿义务。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高效行动的劳动者可能面临高强度工作或特殊作业环境,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安全防护措施(如防护装备、定期健康检查等),防止职业病或工伤事故。

总的来说,劳动法通过规范工作时间、保障休息权、强制加班补偿、提供安全卫生条件及保护人格权等条款,为“行者人格”的劳动者构建全面的权益保障体系。即使劳动者主动追求高效的工作效率,用人单位也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事,不得以“高效”为由侵犯其合法权益。


“孤勇者人格”:

独当一面 承受压力

“孤勇者人格”,指的是那些在工作中独当一面、承担重大责任,却常常孤立无援的职场人。他们可能独自负责关键项目,面对巨大的工作压力和责任,却缺乏足够的支持和资源。

问题:法律如何为独当一面且压力大的劳动者解压?

律师解答

刘雪杰律师:对于“孤勇者人格”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确保其能够安全、健康地完成工作任务。若因工作性质导致劳动者长期处于高压状态,用人单位可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其压力,如提供心理咨询、调整工作任务分配等。

若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必须遵守法定加班时间上限,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人单位不得以“工作重要”为由,剥夺劳动者的休息权或强迫其超时工作。

律师提醒

作为一种娱乐方式,人格测试让人“上头”,但低门槛的测试网页,也容易被一些商家利用,当作引流和变现的工具。近年来,市面上出现了不少有争议的商业模式,值得警惕。

有的人格测试虽有助于简单了解自己,但需避免标签化、简单化解读,更不能直接作为职业指导的参考。过度依赖测试结果,可能忽视个体复杂性和环境因素,导致决策偏差。

此外,警方也多次提醒,不要过度迷信人格测试,避免信息泄露乃至被诈骗。部分测试平台会收集用户的姓名、年龄、职业等敏感信息,若未妥善保管或被非法获取,可能导致隐私泄露、垃圾邮件骚扰,甚至被诈骗分子利用。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参与人格测试时,切记选择正规、可信的平台;仔细阅读隐私政策,避免泄露过多个人信息;对测试结果保持理性,不盲目相信或传播;若遇到收费陷阱或信息泄露,及时向平台投诉或向相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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