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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5:30:43

大田法院化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作者: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陈小玲 陈源肖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大田县人民法院依托府院联动,与某乡政府通力合作,妥善化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大田某服装厂与施某因财产损害赔偿产生纠纷,经法院审理判决,施某需向服装厂赔偿经济损失49373元,并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判决生效后,施某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服装厂遂向大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展开调查,从而发现施某系当地乡政府工作人员,执行法官立即前往当地乡政府,开展联动执行工作。

乡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对施某进行约谈,并协助法院开展现场调解工作。执行法官结合案件事实,耐心地向施某释法明理,详细讲解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同时从公职人员职业道德、诚信建设等角度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又从联合惩戒角度对其进行威慑,逐步打消其侥幸心理。

最终,在法院与乡政府的协同发力、耐心劝导下,施某主动联系服装厂,一次性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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