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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个案化解到源头治理 ——惠安法院引导教育机构防范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近日,一场聚焦教育机构新媒体运营著作权侵权风险防范的专题讲座在惠安县举办,80多家教育机构负责人及新媒体运营管理人员到场聆听。 这场讲座的缘起,要追溯到几个月前一桩看似普通的著作权纠纷。在促成个案和解后,惠安县人民法院针对辖区教育机构新媒体运营中普遍存在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开展专题普法与联合治理,为辖区教育行业高质量发展筑牢知识产权保护防线。 一张图片惹官司 2026年春节前夕,惠安县某教育机构负责人刘女士一度陷入焦虑。因在微信公众号上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图片,该教育机构被著作权人起诉至惠安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我们公众号主要用于分享教育经验,并不是出于商业盈利的目的,现在被起诉,我们担心会影响机构声誉……”面对承办法官,刘女士道出了自己的难处。 承办法官清楚,该案侵权事实清晰,但该教育机构公众号具有教育公益性质,直接判决可能加剧双方对立,也不利于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协调双方和解应当是“最优解”。 于是,法官主动搭建沟通桥梁,向原告详细说明教育机构的实际情况和调解意愿,又向教育机构释明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引导其正视侵权责任。 经过多次耐心沟通,双方逐渐达成共识,最终顺利签订和解协议,约定教育机构于春节前支付全部赔偿金,随后原告撤回起诉。 一波三折终履约 然而,临近春节,新的难题出现了。 承办法官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主动联系刘女士,了解履行进度。电话那头,刘女士满是无奈:“法官,我们刚发了一批员工工资和奖金,眼下真没有余钱付款,能不能商量一下节后我们收取一批学费后再履行……” 在了解情况真实性及教育机构前期的付款困难后,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如实反馈给原告,并积极协调。凭借前期建立的信任基础,原告对教育机构的临时困难表示理解,双方达成延期履行的共识,约定开学后再履行付款义务。 本以为开学后一切会顺利推进,但春节后承办法官再次联系刘女士时,对方却以“生源减少、学费尚未收齐、机构经营困难等”为由,试图继续拖延履行义务。眼看款项迟迟难以到位,承办法官意识到,仅靠电话沟通已难以突破僵局,必须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措施。 经多方考量,承办法官决定借助基层力量形成督促合力,遂主动联系教育机构所在地的司法所,与熟悉当地、了解教育行业的调解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督促工作。 在略显冷清的教育机构办公室里,法官、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开展释法说理与情理分析。经过1个多小时思想工作,刘女士终于正视问题:“法官,您说得对,再难也不能失了信誉。我想办法筹钱,今天一定把钱付了。” 当天下午,承办法官便接到原告“款项已经到账”的告知电话,这起纠纷终于真正尘埃落定。 多措并举防未然 这起原本要对簿公堂的纠纷,不仅得到圆满化解,更让惠安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敏锐地关注到辖区教育机构在公众号运营中普遍存在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不少机构因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宣传素材使用上疏忽大意,无意间触碰侵权“雷区”,既损害了他人合法权益,又给自身经营带来了风险。 为从源头上防范此类纠纷发生,切实规范教育机构新媒体运营行为,开篇提及的专题讲座应运而生。 “从一张风景照,到一段视频素材,再到一款商用字体,这些公众号日常运营的细节里,可能藏着容易被忽视的知识产权‘雷区’……”近日,在专题讲座上,惠安法院法官为80多家教育机构负责人及新媒体运营管理人员解读身边典型案例及日常侵权风险提示。 讲座过后,惠安法院并未停下脚步,而是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文体旅游局形成工作合力,对多起涉教育机构知识产权涉诉案件开展联合调解,目前已成功促成20多起案件达成和解协议,并向涉案教育机构送达《自动履行提示书》,引导教育机构规范运营、主动防范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从一案和解到一域治理,惠安法院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司法担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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