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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偷捕真要判刑” ——莆田秀屿法院湄洲湾畔敲响生态“警示槌” 湄洲湾碧波万顷,三湾环绕,是莆田向海而生的蓝色家园。近日,在2026年伏季休渔期来临之际,莆田秀屿法院把巡回法庭“搬”到湄洲湾畔,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并当庭作出判决。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北岸分局、莆田海警局湄洲工作站、秀屿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湄洲分局、山亭镇政府等职能部门,以及沿海村民代表共计50余人旁听庭审。 法槌铿锵敲响,被告人李某、陈某非法捕捞案在湄洲湾畔拉开帷幕。2025年6月19日晚,二人明知处于伏季休渔管控期,仍趁着夜色驾船驶入湄洲湾海域,偷偷投放了65张禁用地笼网,大肆诱捕章鱼、红花蟹等海洋生物。这种“扫地式”的捕捞,严重破坏近海渔业繁育秩序和生态平衡。 庭审现场,面对确凿的证据,李某、陈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法院审理认为,二人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考虑到两人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主动认购海洋碳汇进行替代性生态修复,积极弥补海域生态损害,法庭综合全案情节,当庭判处二被告人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法槌落下,湄洲湾畔响起清脆的警示。 庭审一结束,法官和干警便趁热打铁,向现场群众发放图文并茂的普法宣传手册,并用莆田方言,紧扣刚宣判的案子,逐条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禁渔期管理、禁用渔具禁令、生态红线守护和生态损害赔偿等规定。“大家看,这地笼网眼小得连鱼苗都逃不掉,是法律明令禁止的。伏季休渔,休的是网,养的是海,护的是咱子孙后代的饭碗。”法官把生涩的法条化作渔谚乡谈,讲进了群众心坎里。 “以前觉得下海捕鱼全凭本事,没想到违规用网、禁渔期偷捕真要判刑。这堂课听得值,以后再不敢踩红线了。”旁听的渔民老陈深有感触。 “生态巡回审判融合‘庭审震慑+法典宣传+生态修复’三位一体,既是秀屿法院践行‘两山’理念的生动实践,也是构建‘惩治+预防+修复’全链条生态司法的缩影。”省人大代表朱九珍表示,“近年来,秀屿法院联合检察、公安、海警、生态等部门,共同打造‘行政执法+司法保护+全民共治’的生态治理网,让敬畏法律、守护生态的理念深入民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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