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 近日,安溪县检察院检察官联合城厢镇城南社区工作人员走进县第七幼儿园开展“守护头顶安全”普法宣传活动,为全体幼儿家长带来一堂别开生面的防止高空抛物法治宣讲课。 宣讲现场,检察官从什么是高空抛物、法律怎么认定、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该怎么预防四方面进行讲解,并结合真实案例,从刑事、民事两个角度以案释法,让家长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后高空抛物独立成罪,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针对幼儿家长普遍存在的“孩子小、不懂事”的认知误区,检察官特别强调,根据民法典,对孩子造成他人损害的案件,监护人应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此外,检察官还通过列举近年来全国已发生多起幼儿高空抛物致人伤亡案件需要赔偿的数额,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一组组数字让在场家长深受震动。一名家长在听完宣讲后表示,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把阳台上的花盆和玩具全部收起来。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