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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邵武市人民法院通过“法院+综治”多元解纷机制,调解一起涉美容服务合同纠纷,经营者林某当场退还消费者1.5万元。 据悉,陈某在看到林某发布的免费领取面霜、洗面奶的广告后,被广告内容诱导,前往林某经营的美容场所。在领取物品时,林某向陈某推销“根除螨虫”项目,并作出承诺:若检测螨虫数量较少,可免费体验该项目;若螨虫数量较多,消费者可支付费用做除螨项目。基于此承诺,陈某同意进行该美容项目。检测结果显示,陈某脸部螨虫数量不少,于是支付3.16万元购买了相关除螨项目。但在实际操作后,陈某出现脸部不适症状,当即提出停止服务并退款的要求,林某却以“中途停止需支付额外费用”为由拒绝。陈某认为自身权益受损,遂向法院寻求帮助。 邵武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有调解的可能,于是将该案推送至邵武市综治中心,并启动“法院+综治”联调机制,派驻综治中心的法官与专业调解员联合介入。 调解中,法官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向林某明确指出其以免费体验为由、诱导消费者进行后续消费的行为,已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真实信息提供和禁止强制交易的规定。林某在促销过程中刻意淡化风险、模糊收费,其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符,构成误导。 经多轮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林某当场一次性退还陈某1.5万元,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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