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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自2024年7月惠安县综治中心正式运行以来,惠安县检察院主动将检察职能融入这一基层治理“大平台”,变“单打独斗”为“多元共治”,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绘就了一幅基层治理的新画卷。 构建一体履职新格局 走进惠安县综治中心,“检察服务窗口”和“检察服务室”的标识格外醒目。这并非简单的挂牌入驻,而是惠安县检察院超越“派驻办公”模式推动建立的“常态入驻+专项对接”系统性融合机制。 在这里,惠安县检察院与法院、公安、信访等多部门实现了资源整合、功能聚合、力量聚合。根据来访流量,检察官助理在“检察服务窗口”常态化轮值,为群众提供控告申诉受理、司法救助申请、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线索收集、涉企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自2025年以来,该窗口已累计接待群众来访126人次,让群众“只进一扇门,能解万家事”。 同时,针对涉法涉诉案件,惠安县检察院选派资深检察官入驻“检察服务室”,以专业法律视角剖析纠纷本质,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树立法治思维,将矛盾化解在专业轨道上。2025年以来,该服务室已成功促成和解8件16人次,调解金额达66.7万元,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探索源头解纷新路径 300元,金额不大,却险些让两个人走上对簿公堂的“死胡同”。2025年初,陈某兰向陈某国讨要被拖欠的工资时发生争执,陈某国冲动之下致陈某兰轻伤二级。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双方情绪激烈,被害人4次到12309中心反映诉求,嫌疑人3次到综治中心寻求援助。 面对这起“小案”,惠安县检察院没有简单“一诉了之”,而是启动12309中心与综治中心信息通报机制,将调解阵地前移至综治中心,集合惠女调解员、乡镇调解员等多方力量开展“背靠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签署和解协议。 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正是惠安县检察院践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生动缩影。化解矛盾,不能止步于“案结”,更要追求“事了人和”。惠安县检察院将矛盾化解作为司法办案的必然延伸,特别是在办理轻伤害、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易引发社会风险的案件中创新推出“多看多走多听”工作法,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惠安实践注入法治力量。 “多看”要求检察官不仅看案卷,更要透过案卷看到矛盾背后的深层背景;“多走”则强调走出办公室,走进案发现场和群众生活,构建“卷宗+现场+背景”的三维证据审查模式;“多听”注重听取当事人心声和广泛意见,依托“检察+听证”模式,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贤等“外脑”参与。这种工作方法,让司法办案更有温度,真正实现了“矛盾化解在现场、社会关系修复在现场、法治宣传在现场”的“三赢”局面。 凝聚多元共治新合力 惠安县综治中心不仅是化解矛盾的“终点站”,更日益成为预防风险的“起始点”。惠安县检察院充分结合地域文化特色,与综治中心携手打造特色调解品牌,让矛盾化解更具亲和力与公信力。 邻里两家,因一块土地的边界问题积怨多年。2024年初,张某兰与刘某珍再次发生扭打,致刘某珍轻伤二级。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敏锐意识到,若不从根源上解决土地争议,即使案件办结,两家矛盾仍可能升级。于是,检察官走进田间地头勘查争议地块,查阅历史档案,邀请乡贤厘清土地沿革,联合村委会重新划分地界。土地问题解决后,又邀请惠女调解员开展释法说理,最终张某兰赔偿道歉取得谅解。检察机关更将公开听证“搬”到被害人家中,在村民见证下,双方当场签署协议,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针对涉女性权益、婚姻家庭等纠纷,惠安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惠女”耐心、细致的特质,邀请“惠女”调解员参与,检察官同步开展释法说理,并将调解与公开听证相结合,赋予民间调解更强的法律公信力。在处理涉及宗族、历史遗留问题的复杂纠纷时,则邀请当地德高望重的乡贤参与评理,检察官从法律政策角度予以解读与引导,确保解决方案既合“情理”更符“法理”。 从“化于已发”到“止于未萌”,惠安县检察院以其专业的法治视角、中立的司法立场和能动的履职担当,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大平台。在解纷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治理,让检察履职既有“法度”又不失“温度”,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惠安”“法治惠安”持续贡献着坚实而温暖的检察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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