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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尤溪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被执行人赖某曾向傅某借款5000元,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及利息。借款后,傅某多次向赖某催讨欠款,但赖某始终拖延不还,并采取微信屏蔽、电话拉黑、搬离原住址等方式,彻底“隐身”失联。傅某反复联系赖某无果后,于今年3月将赖某诉至尤溪法院。 案件受理后,尤溪法院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尝试向赖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但电子送达、邮寄送达均无人签收;多次拨打赖某电话,也无人接听。为了保障案件顺利推进,法院依法采取公告送达方式送达相关文书,并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最终,法院判决赖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傅某借款5000元,判决结果亦通过公告方式送达。 判决生效后,赖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傅某遂向尤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精准施策,对赖某名下银行账户依法采取冻结措施,以此倒逼赖某“现身”。 发现自己名下账户被冻结后,赖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询问账户冻结原因。沟通中,执行法官耐心向赖某释明生效判决的法律效力,详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从情理角度进行劝导,引导其主动履行义务、修复个人信用。 在执行法官法理与情理兼具的劝导下,赖某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当即向傅某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5000元,并足额支付了案件公告费、诉讼费及执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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