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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4:50:28

检察监督破局,二十余载“办证梦”圆了

作者:本报记者 黄歆宸 通讯员 刘婧 温钰松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等了二十多年,终于拿到这本证,太感谢检察院了!”近日,福鼎市民老王终于拿到了盼望已久的不动产权证书。这个跨越二十余载的房产过户难题,在福鼎市检察院依法监督、法院执行局与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动协作下,画上圆满句号。

事情追溯到2003年。老王通过司法拍卖程序竞得一处房产,拍卖时该处房产未经权属登记。在足额缴纳全部拍卖款项后,福鼎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书,明确该房产归老王所有,并向福鼎市房管所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然而,后续因房管部门机构改革、职能划转调整等多重客观因素,产权过户事宜屡屡受阻,这一拖,便是20余年。

2025年,福鼎市检察院受理了老王提出的民事执行监督申请。检察官全面梳理案件脉络,细致审查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全部涉案材料,研判案件核心症结:该案系司法拍卖后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既关系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力,更涉及群众重大财产权益。

针对司法拍卖与不动产登记之间缺乏衔接机制这一核心症结,福鼎市检察院通过深入调查、双向发送检察建议、搭建多方协作平台等三步联动措施,也为类似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探索出一条可行路径。

检察官先后走访法院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法院在司法拍卖中对无证房产的处置程序和文书出具情况,同时听取登记中心在实际操作中面临的困难和技术规范要求。通过沟通发现,问题症结在于司法拍卖与不动产登记两个环节之间,缺少针对无证房产这类特殊情形的衔接机制。

在厘清问题基础上,检察院依法分别向法院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检察建议。向法院提出的建议侧重于:在今后涉及无证房产的司法拍卖中,进一步完善执行文书内容,为后续登记提供更充分依据,同时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协调不动产登记中心及税务部门,推动问题解决。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的建议侧重于:在收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对于无证房产等特殊情形,可结合权籍调查、实地勘查等方式依法开展登记工作,同时加强与法院的前端沟通。

检察建议发出后,法院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均给予积极回应。法院及时完善了相关执行文书,指派专人与登记中心对接;登记中心组织技术人员对涉案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权籍调查,依法完成房屋四至的认定工作。在检察机关的持续协调和跟进下,老王最终顺利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

承办检察官表示,在该案中,法院、登记中心和当事人的目标一致,均希望依法、高效地完成产权登记。检察院依法发现机制上的堵点,向各方提出建设性建议,并搭建起沟通协作的桥梁。下一步,福鼎市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在尊重司法与行政运行规律的前提下,助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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