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6-05-18 16:35:41

直播学生写作业,是监督还是侵权?

作者:徐林煌 蔡莉 整理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巫女士:我孩子所在的教育机构为了吸引流量,在自习室架设摄像头直播学生写作业,画面里能清晰看到孩子的面部和活动。老师称这是“监督学习、展示学风”,但并未征得我们家长的同意。请问,教育机构这种行为是监督还是侵权,是否合法?

【解答】

吴思璇(长汀县检察院检察官):巫女士,您好!这种行为涉嫌违法。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的肖像权、隐私权受法律严格保护。教育培训机构在未获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公开直播,侵犯了孩子的肖像权。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理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应当取得监护人的同意。机构此种直播属于商业利用性质,是对学生个人信息(包括面部信息)的非法处理。即使拍摄已成年的学生,也需要获得本人同意或授权。建议您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机构停止侵权、删除视频。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您还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乃至赔偿损失。

也特别提醒教育机构,在追求流量的同时,切莫忘了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与尊严,这是教育者最基本的法律底线。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