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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6:36:34

一份检察建议,让少年健康成长

作者:本报记者 肖赣 通讯员 钟秋梅   来源:   责任编辑:

一份检察建议,让少年健康成长

——安溪县检察院推动辖区未成年人文身乱象源头治理

“以前我们以为家长同意就可以给未成年人文身,现在学习了相关规定,今后一定不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这是安溪县检察院检察官对辖区文身经营场所开展回访时,一名文身店经营者这样承诺。这一转变,源于一份检察建议。

今年年初,安溪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多名涉案未成年人手臂、脖颈等部位均有文身,这些难以清除的印记,不仅对未成年人的身体造成伤害,更可能对他们未来就业造成阻碍。结合该线索,检察官对辖区部分文身店进行实地走访,发现部分经营者存在未审慎核实消费者年龄、未标明服务对象范围标识、虽有摆放标识但认为只要家长同意就可以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等问题。检察官认为,这种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行为应当受到合理规制,推动辖区文身行业治理迫在眉睫。

针对违规提供文身服务主体谁来处罚存在边界不清的问题,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明确了文身服务经营监管责任主体职责,在法律责任上,“谁来处罚、承担什么后果”更加明晰。为此,安溪县检察院针对调查核实发现的问题,在充分听取、征求被建议单位意见后,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相关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部署整改,对辖区文身行业开展“拉网式”排查,约谈文身服务经营者、组织签订《不给未成年人文身承诺书》,严格落实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统一制作并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文身”警示标识,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年龄核实义务。

为确保检察建议落实到位,安溪县检察院持续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在“回头看”行动中,检察官到主管部门回访查阅相关台账,了解后续整改进展情况,并走访辖区多家文身店,核实警示标识张贴、消费台账登记、是否存在违规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等情况。主管部门已排查“文身服务”各类经营主体131户、约谈文身服务经营者117人并组织签订《不给未成年人文身承诺书》100余份。辖区文身经营场所实现张贴警示标识全覆盖,经营者守法意识显著增强。

未成年人文身是关系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社会发展的大事。从个案办理到社会治理,安溪县检察院通过一份高质量的检察建议,促推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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