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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专访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瑜 高质量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是新时代赋予福建的光荣使命。作为两岸融合发展前沿城市,厦门在“十五五”规划中提出“以融通人心为目标、以制度创新为抓手、以重点区域为引擎,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第一站’”。为护航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厦门市检察机关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构建福建全域融合发展新格局注入检察动能。日前,厦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瑜就此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记者: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主责主业。厦门市检察机关在服务两岸融合发展过程中,如何围绕“以制度创新为抓手”履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形成了哪些制度创新成果? 陈瑜:我们坚持以制度创新引领涉台检察工作,形成了一批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是深化“一室多员”工作机制。我们设立涉台检察联络室,持续深化具有厦门特色的“一室多员”工作机制,聘请台胞担任检察联络员、听证员、公益诉讼观察员,深度参与到案件听证、办案成效评估等各项检察工作中。工作做法被《检察日报》等刊发。 二是推行支持台胞参与社会治理新模式。我们联合市委台办,先后与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市河长制办公室等部门会签协作意见,从台胞检察联络员中选任40余名文物保护志愿者、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民间河长等,支持台胞联络员以多种身份参与社会治理,共同解决了30多个社会治理难题,相关经验被写入了《最高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涉台检察工作概览》。 三是建立检察官包联规模以上台企机制。始终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建立检察官包联台企机制,目前包联规模以上台企总数达274家,同时进一步深化机制覆盖面,将服务范围延伸至“专精特新”“小巨人”等重点台企4家,为台企提出治理与防范法律意见建议,并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5家权益被侵害台企完善制约监督、内部控制等管理机制20项。 记者:法治是增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的重要桥梁。围绕“以融通人心为目标”,厦门市检察机关在增进两岸同胞情感认同、深化司法交流方面,开展了哪些富有特色的工作? 陈瑜:我们始终坚持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优化台胞台企法律服务。我们设立了“台胞台企权益保护办公室”,开通涉台检察“普通话+闽南语”服务专线,配备双语接线员,接听台胞台企咨询电话、解答法律问题,确保台胞台企诉求得到及时响应。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台办、市商务局等多家单位,举办“厦门市涉台政策宣讲及普法活动”,创新推出“菜单式”普法模式,吸引全市各区及市台商协会百余家重点台资企业代表参与。 二是搭建两岸青年交流平台。我们在省检察院的指导下接收台湾地区法科学生到检察机关实习实训,搭建两岸青年人才交流桥梁,持续增进台湾青年对祖国大陆的了解和认同。 三是深化两岸司法交流交往。我们在鼓浪屿设立“台胞台企权益保护法治宣传基地”,展示涉台检察成果;持续深化涉台检察理论研究和交流,联合多部门在台企聚集区开展了24场调研座谈和法治讲座,积极协办海峡两岸检察制度研讨会,形成涉台检察理论调研文章105篇。 记者:海丝中央法务区是福建省“海丝”核心区建设标志性工程之一,是厦门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第一站”的重要载体。据了解,厦门市检察机关在法务区专门设立了检察服务中心,运行以来如何发挥作用,围绕“以重点区域为引擎”提供更便捷的司法服务? 陈瑜:在省委、市委的部署下,我们积极融入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聚焦“加快打造现代化国际化法治创新平台和法律服务高地”工作要求,设立了检察服务中心,着力建设包含涉台检察在内的“四合一”综合平台。自2024年9月挂牌以来,这里已开展各类活动102场。 一是高质效办理涉台案件。我们在海丝中央法务区检察服务中心探索集中开展全市涉台案件公开听证工作,就台湾地区犯罪嫌疑人拟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案件听证8场,联合市司法局会签协作意见,为台湾地区犯罪嫌疑人申请法律援助,实现了涉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二是开展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我们在实践中总结“检察监督+台胞参与+社会共管”涉台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推动全市两级检察院规范开展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行动,共立案4件,制发检察建议2份,以法治方式守护两岸共同记忆。 三是推进两岸检察制度研究。持续加强海峡两岸检察制度研究中心厦门基地建设,与集美大学等高校深化检校协作,组建专业团队共同编撰《常用法律术语对照手册(刑事诉讼)》,服务两岸司法交流。 记者:下一步,厦门市检察机关在持续服务保障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大局方面,还有哪些工作打算? 陈瑜: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厦门市“十五五”规划部署持续创新工作举措、完善工作机制,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一是办出具有厦门特色的涉台典型案例。依法稳慎办好每一起涉台案件,聚焦两岸融合发展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切实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为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二是建设涉台刑事制度查明平台。整理上线台湾地区刑事方面有关规定文本,配置有关刑事规定检索、线上查明等功能,打造面向社会各界的涉台刑事制度查明专门平台,更好服务两岸融合发展。 三是整合两岸司法交流实践载体。用好海丝中央法务区检察服务中心、厦门台胞台企权益保护法治宣传基地等具有代表性的涉台场所,加强与台胞台企的沟通联络,邀请更多台胞走进检察机关,为两岸司法交流提供实践平台。 四是做实台湾地区法科学生实习实训。积极融入省检察院台湾青年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积极开展接收台湾地区法科学生实习实训工作,吸引和支持更多“首来族”青年学生参加,增强其对国家法治的了解和认同。 五是用心用情提供优质检察服务。持续推进检察官包联台企工作,营造安商惠企法治环境。深化“一室多员”工作机制和支持台胞参与社会治理模式,持续拓宽台胞参与渠道。深化“检察监督+台胞参与+社会共管”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推动打造两岸共同家园。 六是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涉台法治人才队伍。深化检校共建,及时将涉台检察工作实践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转化为高质量的理论调研成果。用好全市“涉台检察人才库”,健全涉台法治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夯实涉台检察工作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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