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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鼎市人民法院帮助翁某等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翁某等人为福鼎市某古建筑公司工人。2025年以来,因市场环境波动、该企业经营资金周转困难,累计拖欠工人工资近7万元,经劳动仲裁后仍无力一次性支付,工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干警调查发现,该企业生产设备、工艺技术成熟,仍持有稳定意向订单。若简单采取“死封”设备、冻结账户、拍卖资产等措施,虽可短期变现兑付工资,但企业将彻底停产倒闭,工人不仅面临失业,后续工资债权也难以保障。 为破解困局,福鼎法院决定一方面“活封”设备:依法对企业木工机械、雕刻设备等核心生产资产查封登记、限制处分,明确禁止转移、隐匿、变卖、抵押设备,但允许企业在监管下继续使用开展生产经营;另一方面协调工人与企业达成分期还款协议,针对小笔工资款进行全额兑付,针对大笔工资款引入企业老板作为共同偿还人进行分期偿还。 在“活封活扣”与分期履行措施保障下,该木雕工艺厂得以维持正常生产,订单逐步交付回款,现已按期足额兑现全部工人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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