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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闽清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与以往严肃的庭审不同,这场法庭迎来了两个特殊的“参与者”——公安民警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这是闽清法院在福州市范围内率先探索未成年人犯罪“审矫衔接”机制后的首次实战应用。通过邀请公安机关当庭解读社会调查报告、社区矫正机构当庭发表矫正环境评估意见,法院将司法保护的关口前移,实现了从单纯的“案卷审理”到“精准画像”与“矫正执行”的全链条闭环。 被告人吴某(案发时未满18周岁)幼时因父母离异,长期缺乏家庭关爱与有效管教,初中辍学后便闲散于社会,结识了社会不良青年。在金钱的诱惑下,吴某伙同他人通过缴纳保证金的方式,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银行卡账户,帮助转移涉案资金并从中获利。 案件审理中,法官全面梳理案情,深挖犯罪根源:家庭破碎、管教缺失是首要诱因,交友不慎、法治观念薄弱是关键因素。为精准把握吴某的成长背景、悔罪态度及再犯风险,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法院决定启动未成年人犯罪审矫衔接机制,邀请公安机关、社区矫正机构深度参与庭审,为其寻找一条“回归之路”。 在以往的未成年人审判实践中,社会调查和判前环境评估往往依赖书面材料流转,信息传递存在碎片化、滞后性,导致庭审教育与后续矫正衔接不够紧密,难以形成合力。为破解这一难题,闽清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出台《关于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调查评估与审矫衔接的工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机制》),该《机制》主要明确公安机关负责社会调查、社矫机构负责矫正环境评估、公诉机关负责审查审核、法院主导庭审采信与判后衔接的职责分工,规范调查评估流程、出庭规则与移送标准。本次庭审,标志着闽清法院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领域迈出了从“简单叠加”到“深度融合”的关键一步。 当日的庭审中,不仅有公诉人的指控,更有来自多方的专业声音,共同为少年“把脉问诊”。公安办案人员结合侦查细节,当庭宣读了详尽的社会调查报告。不仅陈述了吴某的家庭变故、辍学经历,更剖析了其因缺乏管教而结交不良青年的深层诱因,为法庭界定其主观恶性提供了坚实的事实支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基于前期的入户走访和心理评估,当庭阐述了判前矫正环境评估意见,详细说明了社区矫正的要求与帮教环境,并当场对吴某进行了入矫教育,强化了他的身份意识与守法意识。 法庭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综合考量吴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具备良好的社区矫正条件,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将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并进一步明确了后续的社区矫正衔接事宜。 下一步,闽清法院将持续深化《机制》建设,常态化推进跨部门协同配合,聚焦未成年人犯罪“调查—评估—审判—矫正—帮扶”全链条,用司法的温情与专业力量,精准矫治不良行为,帮助每一个涉罪少年重塑心智、回归社会,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防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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