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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18:00

禁令之下,“烟弹”何以击中少年? ——电子烟非法交易现象调查

作者:本报记者 郑力宇 郭佳文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该是上学的时间,福州某中学16岁学生小林(化名)却将自己关在房间里。原本成绩优异的他,在无意中接触一根果味电子烟后逐渐走向失控。而他的同学中,还有不少人已经接触了这类果味电子烟。

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GB41700-2022)已经明确产品不得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避免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市面上仍有大量果味电子烟在售——商家将电子烟标榜为“年轻”“时尚”“潮流”的社交符号,通过网络暗语、打“擦边球”的方式给产品套上“去烟化”包装,让这类违法电子烟在青少年中悄然流行。


“不像烟”伪装——

一场针对未成年人的隐形围猎

小林记得,那是一天放学的路上,同学递来一支笔形设备:“试试,西瓜味的,里面没有尼古丁,抽完很爽。”小林试吸了一口,的确没有香烟的味道,取而代之的是香甜的雾气划过喉咙,一点也不呛人。他感到头部一阵冰凉,甚至“有点放松”。

带着好奇,小林开始在网上购买电子烟。一根标注可吸5000口的电子烟,他10天左右就能抽完。两个月后,他开始上课走神、心慌、手抖。父母发现时,他的成绩已滑到班级倒数,抽屉里还藏着十几支用过的电子烟杆。

“我知道那可能不对,但我控制不住。”小林懊恼地说。

小林的故事不是个例,电子烟的使用者正趋于年轻化。

2024年,省疾控中心针对15岁及以上居民开展烟草流行情况入户调查,全省共完成有效调查问卷6143份。调查结果显示,我省15岁及以上人群听说过电子烟的人中现在吸电子烟率为1.0%,相当于有16万人直接接触过电子烟。其中,15-24岁年龄组占全部电子烟使用者的27.8%。在同时使用卷烟和电子烟的群体中,有不少青少年存在“电子烟优先”的选择倾向。2023年的调查显示,在我省中学生中,每10个男生中约有2个尝试过电子烟。越来越多的青少年以电子烟为起点踏入烟草使用行列。记者走访发现,一些吸烟者甚至未满15岁。

记者在电商平台和网络社交平台看到,不少电子烟产品提供西瓜、白桃、青提等十几种水果口味,有买家评论“果味香浓,用完之后,嘴巴里都是甜甜的味道”;一些产品宣称是“草本雾化器”“维C棒”,刻意抹去“烟”字,有的甚至被标榜为“戒烟神器”。还有不少产品外形被做成“暴力熊”“奶茶杯”等童趣造型,或是可以挂在书包上的“潮流配饰”,给未成年人带来迷惑性。

记者在福州东街口展开街头测试,请5名成年人辨认4张电子烟产品照片,结果无人能识别出这是电子烟。连成年人都难以分辨,心智尚未成熟的孩子更难以设防。这种全方位“不像烟”的伪装,正在系统性瓦解孩子们的第一道心理防线——他们不觉得自己在“吸烟”,因此也不会警觉。


“糖衣”之下——

社交狂欢背后的隐形伤害

“电子烟的烟液中通常含有尼古丁,这是一种高度成瘾性物质,会对青少年的大脑发育产生有害影响,导致注意力、学习能力、情绪波动和冲动控制方面的问题。”省疾控中心健康教育促进所副主任医师陈梅兰介绍说,电子烟在使用时,其产生的气溶胶中可能还含有甲醛、乙醛等有害物质,其中甲醛具有极强的致癌性,并且会抑制呼吸道上皮细胞纤毛的运动,随着烟液的温度升高,甲醛、乙醛等的浓度显著增加,进而对呼吸道产生损害。

省烟草专卖局质量检测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部分电子烟的烟弹具有可填充性,这极易给违法行为带来可乘之机。曾有不法分子将具有极强成瘾性的麻醉药依托咪酯加入电子烟弹中,制作成“上头电子烟”。而在2023年10月1日,依托咪酯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后,不法分子为逃避监管又将目光转向暂未列管的兽用麻醉药替来他明,已发现多起非法在电子烟中添加替来他明的案件。因吸食此类产品导致的休克、猝死案例已不鲜见。

而网络社交平台,正成为这场危险接力的推手。在某网络社交平台,一条名为“如果不抽电子烟,我的生活会变成怎么样?”的话题引起记者注意,有未成年人发布视频,展示自己抽电子烟后抽搐、精神乏力的状态,看似反面警示,评论区却充斥“认同”与“同款体验”分享,更有商家以“私”“dd”等暗语导流。这种以“反面素材”完成圈层认同与交易引流的模式,比直接叫卖更为隐蔽。在另一网络社交平台上,电子烟则以“种草”方式潜入:韩国旅游攻略图文里,电子烟占据照片C位,不着一字,却完成了产品展示与审美引导,评论区随即跟上隐晦的交易暗号。

当用户通过私域链接,交易将变得更为失控。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些商家往往不会过问购买者年龄,即使账号被举报封禁,但封禁的速度,远远赶不上换号重开的速度。


追责之困——

违法何以成为“划算买卖”

法律的红线其实早已划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违者可处最高五十万元罚款,直至吊销营业执照。2022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禁止调味电子烟、禁止自助售卖机销售电子烟、禁止网络平台违规销售电子烟,并规定学校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销售网点。

然而,现实中的违法成本远低于非法获利。“大量交易通过微信、小群、暗语等方式进行,聊天记录随时删除、跑腿配送隐蔽性强,导致证据链容易断裂,增加了刑事立案和追责难度。”福建瀛榕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善志发现,由于交易碎片化、私域化,销售金额、获利情况等认定存在一定难度,不少案件因查实的销售金额较低,最终仅作行政处理,但其社会危害性并不低。不少违法者被查处后,很快便更换平台、注册新号继续经营。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整个流通链条上多个环节同时存在缺口。

在线上,主流电商平台虽已屏蔽“电子烟”关键词,但记者以“草本雾化器”“鸭嘴兽”等变体词搜索,大量商品链接随即浮现,有的销量超过2万件。

不少产品打着“二类医疗器械”的旗号售卖——医疗器械的身份标签,为非法产品披上了看似合法的外衣,国家药监局已于2025年对相关分类结果予以作废,从源头上堵住了这一漏洞,但仍有不少具备此身份标签的商家在钻这个空子。

在线下,记者走访福州市鼓楼区多家电子烟门店发现,一些门店以“正品果味”等话术推销——而调味电子烟早已被国标禁止。

在物流环节,我省烟草专卖部门联合邮管机构在大型物流站点布设X光查验设备,但设备仅能抽检,无法件件核验。更现实的困境在于,快递员考核的核心是派送业绩,开箱验视在巨大单量压力下难以保证。部分不合规电子烟还存在爆炸隐患,缺乏对产品是否合规的检查,实则是在包裹里“埋雷”。

面对盘根错节的问题,打击行动一直在持续。我省烟草专卖部门自2022年以来,累计清理校园周边售烟网点637个,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案件121起。2025年1月至2026年4月,我省各级烟草专卖部门累计查获涉电子烟案件268起,其中行政案件205起、刑事案件63起(含上头电子烟案件20起)、涉电子烟持证户案件88起;查获电子烟产品66万个、雾化物458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188人。


破局之道——

携手阻断电子烟非法交易

随着打击治理深入,不少网络社交平台也加快违规内容识别,持续升级敏感词、图片等识别模型,对违规内容予以下架,对违规账号予以管控。但也有专业人士表示,电商、社交平台上,一些违规内容具有一定对抗性,采用隐晦暗语等方式规避平台审核,且这些暗号在查处后不断产生新的变体,防不胜防。

林善志告诉记者,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规定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平台有义务阻断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链接,若在知晓侵权或违法线索后未履行“通知—删除”及“主动巡查”义务,属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对平台进行约谈、警告或罚款。此外,一些“上头电子烟”含有合成大麻素等毒品成分,实质上属于贩卖毒品行为。若平台存在算法推荐、广告推广或明知交易存在而放任,则可能构成共同犯罪,面临刑事追诉。

“暗语是流动变化的,平台的反应机制也应当是动态的,这需要平台增强算力,建立动态的暗语风险评估与响应机制,推动暗语识别技术从‘词级匹配’向‘意图识别’跃升。”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陈俊秀表示,传统的静态词库治理模式已难以应对暗语的快速演进。

省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建议,平台应当建立便捷的暗语举报通道,借助用户力量发现线索,对用户举报给予及时处理和回应,形成社会共治力量。

陈俊秀认为,治理网络暗语需要构建政府监管、平台合规、社会参与多元协同的治理体系,才能形成持久、稳定、有效的治理格局。建议有关部门明确暗语的分类标准、分级构建梯度化的处置措施等;建立国家或行业共享的暗语信息库,形成“一处发现、全行业预警”的协同效应;对平台暗语治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平台的合规考核体系。


记者手记

在采访中,我们看到了烟草、公安、邮管、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持续努力的成效。但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围堵的速度,始终跑不过变体的速度。一个关键词被屏蔽,十个变体词冒出来;一个平台加强审核,交易迅速转移;一个账号被封,换个马甲重新开张。通往未成年人的那条隐秘路径,始终没有被真正切断。

更值得反思的是一种普遍心态: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违法成本,远低于可获得的利润。当违法变成一笔划算的买卖,法律和道德的约束力便被重新计算。

这不仅仅是执法力度的问题。互联网平台是否落实了主体责任的“最后一公里”?快递企业是否把开箱验视从纸面要求落到了每一个包裹?学校和家庭是否培养孩子足够的意识,让他们在第一次接触电子烟时有说“不”的能力?我们需要的不是完美蓝图,而是每一个环节都向前一步:平台守住入口,商家守住底线,快递守住关卡,学校守住讲台,家长守住日常。唯有如此,那张守护孩子的网,才能织得密、兜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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