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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17:03

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 以公益诉讼之力 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作者:本报记者 陈静 通讯员 黄丽燕 张美连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今年以来,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精准深耕公益诉讼检察主业,针对性开展建筑垃圾整治、食品安全守护、无障碍环境提质三大专项行动,以科技赋能监督、以精准办案破题、以温情履职惠民,守护辖区生态环境、群众饮食安全和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让检察公益诉讼成效可感可及、温暖民心。


科技赋能生态治理

针对建筑垃圾违规堆放、监管取证难、整改易反弹等基层治理问题,城厢区检察院创新监督模式,以科技赋能公益诉讼,高效破解生态环境监管痛点。

华亭镇部分闲置地块长期存在建筑垃圾违规大面积堆放问题,场地隐蔽、垃圾混杂,传统地面巡查难以全面排查取证,不仅侵占公共空间、滋生环境卫生问题,还造成扬尘、土壤污染等生态隐患,群众诉求强烈。

为彻底破解监管瓶颈,该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启用无人机航拍空中巡查模式,对问题区域开展“全覆盖”勘查,精准锁定垃圾堆放范围、面积及具体点位,完整固定违法证据,解决传统巡查“发现难、取证难、监管难”问题。

在查清违法事实后,该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厘清部门监管职责,明确清运整改标准和时限,推动多部门联动开展垃圾清运、场地平整、生态修复等整治工作,督促建立常态化巡查管控机制,从源头严防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反弹。

目前,涉事地块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区域生态环境和市容面貌得到显著改善,以智能化检察监督筑牢城市生态宜居屏障。

从严筑牢食安防线

城厢区检察院紧盯食品安全民生重点,坚持零容忍监督态度,构建“全方位、立体化”食品安全公益诉讼监督体系,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针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该院创新推行“刑事追责+公益诉讼+从业禁止”三位一体监督模式,从严追责。在依法对食品安全犯罪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同步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偿惩罚性赔偿金100余万元、督促违法经营者公开赔礼道歉。

同时,该院严格落实食品行业从业禁止制度,累计督促职能部门将14名违法人员纳入行业禁入名单,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4场次,覆盖从业人员350人次;常态化开展食品领域专项检查,累计排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49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198个,形成严厉震慑效应。

聚焦农贸市场、菜市场等重点民生场所,该院开展常态化食品安全抽检排查,严查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非法添加、过期变质等违法行为;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及时固定证据、溯源核查,约谈市场开办主体、压实经营监管责任,推动开展全区12个农产品交易市场“拉网式、全覆盖”检查,累计移送违法线索14条,倒逼市场经营规范有序。

针对食品中非法添加硼砂等有毒有害物质突出问题,该院坚持以案溯源、以案促治,跳出“就案办案”思维,深入摸排辖区小吃店、熟食摊等重点点位,通过抽样检测、固定证据、公益立案等方式严查违法经营行为,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全方位筑牢群众饮食健康安全防线。

暖心守护城市温度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尺,更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特殊群体平等出行、正常生活的重要民生工程。城厢区检察院聚焦辖区公共设施短板,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公益诉讼监督行动,以精准检察监督补齐城市民生短板。

城厢区检察院办案人员深入辖区公园广场、邻里中心、商超影院等公共场所,全面排查无障碍设施建设、管护、使用情况,精准发现部分区域存在盲道破损断裂、无障碍坡道缺失、坡道坡度不达标、无障碍卫生间设施损坏、专用标识模糊缺失等突出问题,此类问题严重影响特殊群体安全便捷出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该院精准固定证据,依法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单位全面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对辖区无障碍设施开展全域排查整改。推动责任单位累计投入专项整改资金10余万元,80余处无障碍设施不规范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建立无障碍设施日常巡检、定期维保长效机制,保障公共无障碍设施常态完好、规范使用,打通特殊群体出行“最后一公里”。

同时,该院联动残联、社区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普法宣传,引导社会公众爱护公共设施、关爱特殊群体,营造“有爱无碍、共建共享”的城市氛围,以暖心检察履职打通特殊群体民生出行通道,让城市发展更有温度。

城厢区检察院将持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盯生态保护、食品安全、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常态化、精准化开展专项监督行动,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守护民生福祉、护航辖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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