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 近日,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 今年4月某日凌晨,王某大量饮酒后情绪亢奋,窜至某居民楼7层天台,并随手捡起3块砖头,朝楼下人行道方向投掷。砖头重重砸在地面上,落在行人前方仅约5米处,吓得行人惊呼躲避,并报警求助。警方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楼顶抓获王某。王某酒醒后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认罪认罚。 经调查,王某主观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破坏社会秩序,仍高空抛掷砖头,已涉嫌高空抛物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