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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我家人在一起刑事案件中受伤,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我们家现在生活困难,听说检察院有司法救助,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吗? 【解答】 张建华(长汀县检察院检察官):陈女士,您好!检察院司法救助是检察院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属,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目的是帮大家解燃眉之急。 根据《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您的情况属于救助范围。具体来说,符合救助条件的情形包括: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或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无赔偿能力,无法获赔导致生活困难;被害人遭受严重伤害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费用;举报人、证人因作证或举报受到打击报复致人身、财产受损,无法获赔;因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赔导致生活困难。 对此,您可以向办理案件的检察机关提交申请,申请时应提供救助申请书、身份证明、生活困难证明及案件相关材料。收到申请后,检察机关会在10个工作日内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救助金。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司法救助是“救急不救贫”的辅助性救济,并非替代赔偿或常态化帮扶。请您务必如实提交材料,若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救助金的行为,检察机关将依法追回已发放的救助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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