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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6:13:23

一起遗产纷争背后的亲情纠葛

作者: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毛依琳 徐帆丽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在肃穆的墓碑前,张家兄妹三人带着晚辈齐聚于此,清扫墓园、敬献鲜花,沉寂多年的家庭温情在袅袅香火中缓缓回归。谁也不曾想到,此前一场百万元的遗产纠纷曾让兄妹三人隔阂渐深、对簿公堂,所幸在浦城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的温情调解与公正裁决下,一度破碎的亲情终圆满弥合。

张父与张母育有四个子女:大儿子、大女儿、二儿子、小女儿。张父于2017年去世,张母独自生活多年。2024年,年过八旬的张母不慎摔倒,骤然离世,连一句完整的遗言都没来得及留下。

子女们忍着悲痛办完后事,一查母亲的银行账户,顿时愣住了——母亲去世时,银行卡里只剩5.4万余元。在此之前,有一笔51.7万元的“巨款”转到了大女儿的账户上。更令人费解的是,在母亲去世前两个月,大儿子还从母亲账户中取走了38万余元。

母亲的钱,怎么像长了翅膀一样飞到了不同子女的手里?他们各说各话,亲情在争吵中摇摇欲坠。

案子到了浦城法院,大女儿最先开口:“母亲生前我照顾得最多,那51万余元是母亲赠与我的。至于大哥转走的那38万余元,应该算母亲的遗产,四个子女平分。”

可二儿子和小女儿并不认同这个说法。他们向法官道出了另一个版本的故事。母亲去世前,小女儿从厦门赶回来照顾,从打印的母亲银行流水明细中意外发现,母亲曾于2020年和2022年分别转过两笔大额款项给大姐。母亲说,那是拿给大女儿理财的,没有借条。

二儿子和小女儿认为,母亲一辈子处事公平,当年父亲去世,母亲把父亲的存款平均分给4个子女,从不偏爱谁。母亲转给大姐的51.7万元根本不是赠与,而是让大姐帮忙理财,应该算作遗产,大哥转走的那笔同样是遗产。

可大儿子于2025年去世了,他的儿子小张主动放弃了继承权。这场遗产纠纷,落在了大女儿、二儿子、小女儿身上。原本和睦的兄妹三人,因为这笔“迟到”的遗产,变得剑拔弩张。

承办案件的吴法官翻阅卷宗后发现,该案标的额虽然不算巨大,但背后牵扯的是一个家庭几十年的亲情。她没有急着下判,而是调取了张母生前的银行流水,走访了她的邻居和亲友,一点点拼凑出老人晚年的生活图景。

吴法官了解到,张母确有理财观念,生前多次把存款交给子女去放贷,挣比银行更高的利息。而大女儿的女儿恰好在银行上班,老人把钱交给大女儿打理合乎情理。更重要的是,张母一生公正,从未对哪个子女有过明显偏爱。

一个从不偏心的母亲,怎么可能突然把几十万元赠与其中一个孩子?

结合小女儿关于“母亲说大姐不可能不认”的证言,吴法官最终认定:张母转给大女儿的51.7万元并非赠与,而是交由大女儿代为理财的款项,属于张母的遗产;加上被大儿子转走的38万余元及张母银行存款、现金等,张母的遗产共计100.98万余元。

因大儿子之子放弃继承,这笔遗产由大女儿、二儿子、小女儿平均分配,每人分得33.66万余元。

判决书送达后,各方均未上诉。

宣判后,大女儿找到吴法官说出了憋在心里的话:“法官,我母亲最早的本金只有20万元左右,大部分都是我丈夫帮忙理财才增值到51.7万元的。我觉得自己应该多拿一些……”

吴法官听罢,没有简单地用“判决已经生效”来打发她,而是耐心地释法说理,讲清了赠与和代管理财的法律界限,也讲清了家庭成员之间诚信与公平的重要性。

聊着聊着,大女儿突然提起:“对了,母亲还有一些黄金首饰,庭审的时候我们都忘了说。”吴法官记在了心上,她主动打电话联系其他当事人沟通问题。最终,兄妹三人一致同意:母亲的黄金首饰也平均分配。

这一次,没有争吵,没有指责。

近日,兄妹三人带着各自的孩子一起为母亲扫墓。小女儿还到法院给法官送来一面锦旗,上面题写着“明察秋毫护公正,春风化雨解纷争”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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