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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建瓯法院、检察院“两长”同庭办案,在通济街道磨下村巡回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案,当庭对两名被告人数罪并罚作出判决,判令二人赔偿生态损失、公开赔礼道歉并没收涉案作案工具。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5年11月至12月,被告人徐某甲、徐某乙为食用,持火药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多次前往山场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及三有动物,共计猎捕赤麂4只、白鹇2只、领角鸮1只、华南兔1只。案发后,二被告人如实供述自身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经合议庭当庭审理宣判,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依法予以数罪并罚:判处徐某甲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处徐某乙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法院依法对涉案枪支、弹药、捕猎工具及动物残骸予以没收,判令二被告人共同赔偿生态环境价值损失37080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结束后,法官深入村落、入户开展普法宣传,结合本案现场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引导村民敬畏法律、守护山林、善待野生生灵,携手守护万里茶道畔的绿水青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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