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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5:54:35

出借收款二维码 帮他人套现获刑 检察官:构成非法经营罪

作者:本报记者 吴予曈 通讯员 张惠敏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年来,移动支付已成为当前资金支付的主流方式,商户收款二维码让交易变得便捷高效,但这一便民工具也被部分犯罪分子盯上,成为违规套现的“生财捷径”。不少商家误以为出借收款二维码无关紧要,实则可能在无意间触碰法律红线,付出沉重代价。近日,由三明市三元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出借商户收款二维码案件,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案情回顾

卢某经营一家小吃店,为方便顾客付款,他办理了商户收款二维码,顾客可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支付工具扫码支付,极大提升了店铺的收款效率。

2022年9月,卢某的朋友发现,通过商户收款二维码可实现信用卡套现,便向卢某提出借用其商户收款二维码的请求。

卢某未意识到其中的法律风险,认为只是借用二维码,不会有太大问题,便在近几年间先后将自己的多个商户收款二维码借给该朋友,用于信用卡套现。同时,卢某还以“手续费”的名义,向朋友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经统计,截至案发,卢某帮助其朋友套现的金额合计高达1420万余元。

案件发生后,经相关部门审查,三明市三元区检察院认为,卢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经营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对案件进行全面审理,查明卢某借用商户收款二维码帮助他人套现的全部事实,认定其行为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综合考虑卢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因素,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卢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8.5万元。

图片来源于网络


检察官说法

商户收款二维码的核心用途系合法经营活动中的资金收取,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其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此案中,卢某的行为看似是“出借二维码”的小事,实则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商户收款二维码虽不同于传统POS机,但在功能上可实现资金结算,若被用于虚构交易套现,其性质与POS机套现一致,同样会扰乱金融市场秩序,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此案中,卢某明知朋友借用二维码用于信用卡套现,仍主动出借并收取手续费,且套现金额高达1420余万元,属于“情节严重”情形,法院据此作出的判决符合法律规定,既体现了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也起到警示社会的作用。


检察官提醒

金融秩序关乎社会经济稳定,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守护。广大商户作为收款二维码的使用者,应牢记以下几点,避免触犯法律:

一是严格规范使用商户收款二维码,仅限用于自身合法经营活动的收款,不得用于虚构交易、套现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切勿贪图小利,违规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商户收款二维码,无论对方是朋友还是熟人,都要明确拒绝此类请求,避免成为违法犯罪的帮凶;三是增强法律意识,主动学习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违规使用收款二维码的法律后果,若发现他人利用收款二维码从事违法活动,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切勿因一时疏忽或贪图小利,让便民的收款二维码,变成触碰法律红线的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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