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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日前,我父亲在小区楼下和朋友下象棋时,不幸被楼上脱落的瓷砖砸中头部,就医后头部缝合3针。事发后,我们向小区物业追责,物业表示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应由开发商负责赔偿;而开发商则以房屋已过保修期为由推脱责任,让我们找物业。请问,我们该向谁索赔医疗费? 【解答】 凌美英(长汀县检察院检察官):张先生,您好!您父亲的情况属于典型的建筑物脱落致人损害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在保修期内对房屋质量负有法定保修义务;若已过保修期,物业作为管理人,须举证已尽到定期检查、维修等义务,否则须担责。 需要注意的是,开发商以过保修期为由拒绝,但经鉴定脱落确因原始质量问题导致(如瓷砖粘贴不牢),即使已过保修期,开发商仍须承担责任。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固定证据(现场照片、医院单据),先与物业、开发商协商索赔。若对方仍推诿,可向当地住建部门投诉或携带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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