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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聚容易好散难,夫妻办理离婚手续后,常因婚内债务、财产约定履行不到位再起纷争。近日,闽清县人民法院白樟法庭依托“礼乐和枫”调解机制,化解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促使昔日伴侣冰释前嫌。 王某和李某曾系夫妻,后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婚姻存续期间,李某先后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向其亲属借款2笔款项,借款虽登记在李某名下,但实际均交由丈夫王某支配使用。双方离婚时书面明确约定,2笔债务全部由王某按期足额承担清偿责任。 可离婚后,王某仅零星偿还了小部分款项,剩余款项一直拖延不付。案涉款项李某已自行筹措资金代为全额还清,独自承担了本应由王某承担的债务压力。李某多次私下沟通、上门催讨,王某始终避而不谈、一拖再拖。万般无奈之下,李某于今年3月4日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按离婚协议约定足额偿还剩余欠款及相关费用,共计83912.8元。 白樟法庭调解室里,李某委屈无奈地说:“法官,钱是以我名义借的,但实际都是给他使用,离婚协议也约定由他偿还。为了不影响征信、不连累亲戚,我已筹钱把欠款还清了,可他要么避而不见,要么推脱没钱。” 王某则面露难色:“不是我存心赖账,我现在要打工租房,没办法一下子拿出好几万。当初婚姻走到尽头也不是我一个人的问题,不能所有压力都压我身上。”两人越说越激动,过往婚姻中的怨气被重新翻出,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昔日夫妻情绪对立激烈的现状,承办法官依托闽清法院“礼乐和枫”调解机制,采取“背靠背”分头疏导,以“礼”释法明责,以“乐”疏导心结。 法官单独对王某耐心释法:“诚信守约是为‘礼’。离婚协议合法有效,理应恪守履行。拒不履约不仅有违诚信,还可能被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影响日常工作与生活。涉案款项虽以李某名义所借,但实际由你使用,李某已垫付还清,如今向你合法追偿,你理应主动承担。”一番法理交融的开导后,王某语气软了下来:“法官,道理我都懂,我不是想赖账,就是一次性拿不出全款,又不好意思跟她商量,只能拖着。我愿意还,希望能分期。” 随后,法官又单独安抚李某情绪:“一别两宽,各自生欢。我理解你的委屈,但若直接判决,对方确实经济紧张,后续易陷入执行难,你反而更难拿到钱。不如各退一步,给他制定分期还款计划,有法院文书保障,反而更稳妥,也免了你一次次催讨。”李某沉思后松口:“只要他真心愿意承担,按月按时还钱,我愿意接受分期,不再计较多余的违约金。” 见双方均有让步意愿,法官趁热打铁,将双方请到一起,融“礼乐”于调解,现场量身拟定还款方案,并逐条讲明违约后果,促推双方和解。 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王某自愿给付李某7.9万元。王某一次性先行支付部分款项1万元,剩余欠款每月至少偿还2000元,明确约定还款截止时间为2028年3月20日;若任意一期未按时足额履行,剩余全部款项视为提前到期,李某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并追究逾期责任。 案件当场调解完毕,双方放下多年心结,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再无其他财产及情感纠葛,一场剑拔弩张的财产纠纷,最终以温情调解圆满落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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